漠咱帕尔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及父招抚南疆。寻布拉呢敦、霍集占(即大小和卓木)引兵反清,受命为乌什伯克。二十三年(1758),闻霍集占于库车受清军攻击,将走乌什,与父谋诱之入城,将其缚献,未果,献藉降。以父随定边将军兆惠征霍集占,奉诏代父入觐,封公品级。二十五年(1760),因凌虐乌什百姓被控,令居京与父聚处,隶属理藩院(一说隶蒙古正白旗)。后以罪被削爵,授一等侍卫。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及父招抚南疆。寻布拉呢敦、霍集占(即大小和卓木)引兵反清,受命为乌什伯克。二十三年(1758),闻霍集占于库车受清军攻击,将走乌什,与父谋诱之入城,将其缚献,未果,献藉降。以父随定边将军兆惠征霍集占,奉诏代父入觐,封公品级。二十五年(1760),因凌虐乌什百姓被控,令居京与父聚处,隶属理藩院(一说隶蒙古正白旗)。后以罪被削爵,授一等侍卫。
?—720唐代契丹部落联盟首领。又作李娑固,亦有误作李婆固。出自大贺氏族。为前首领※失活之弟(一作从父弟)。兄失活于开元二年(714,一说三年)领契丹部众离突厥附唐,六年(718)五月,兄亡故,辄受唐
即“神册”(1768页)。
见“巴达哈伤”(414页)。
古地名。高句骊据有辽东地区后筑。《金史》作盖葛牟城。故址一般认为是今辽宁抚顺市劳动公园古城,但说法不一,或说为今沈阳市苏家屯区陈相屯车站东塔山山城;一说在陈相屯西十里河;旧有说在今辽宁盖县县城。贞观十
明末清初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即塔尔寺阿嘉呼图克图一世。“阿嘉”藏语意为“父亲”。传说为宗喀巴父亲的转世,故称。出生于青海塔尔寺阿昌地方。曾获塔尔寺“格西”学位。康熙二十五年(1686),任塔尔寺堪布
鄂伦春语音译, “楚伦”意为“尖”,“安嘎”意为“房子”。是毕拉尔路鄂伦春人对“仙人柱”的称呼。详见“仙人柱”(571页)。
书名。两广风物志。1卷。清吴绮(字园次,号听翁,江苏江都人,汉族)撰。内容记述两广含少数民族地区的气候、石、草木花竹、鸟、兽、虫、麟介、布、香、酒、蔬谷、杂事等,共101条(其中有7条为清宋俊所补)。
见“耶律李胡”(1312页)。
见“忽刺温”(1488页)。
元代碑刻。立于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碑文两面:一面汉文,一面回鹘文。碑文记载自西夏灭亡至元末130余年间,在元朝任官职的唐兀氏(西夏党项人)家族历经6世共13人的官职、世系及其活动。该碑于明代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