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定远
见“班超”(1790页)。
见“班超”(1790页)。
指珞巴族家长奴隶制下奴隶为奴隶主服劳役和缴纳实物的全部租赋。珞巴语苏经方言音译,“达康”意为“人役”、“负担”,“档”意为“缴纳”、“给”。西藏珞巴族的奴隶主以让※苏龙、※阿比拥有生产资料、独立经营等
清代八旗制度下未被选中披甲和佐领内超编的多余成丁之谓。①挑甲考试不及格者。旗制规定:凡年满十八(初期定为十五、十六),或身高五尺以上者,即可选充披甲(八旗兵)。因受各佐领披甲定额所限,通常是披甲限额内
景颇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德宏景颇族地区对传统习惯法的称谓。过去景颇族被划分为若干个山官辖区,每个山官辖区内包括数量不等的村寨,设有头人协助山官管理事务,他们没有本民族的成文法,山官及村社头人处理辖区内
书名。清末刘东野撰。作者据亲身闻见详记同治元年(1862)四月陕西华州回民起义发生的原因及五月初八日回民南渡渭河消灭地主武装并战领绝大部分堡寨的战斗经过,以成是书。1917年曾由其子刘澍瀛校刊、铅印。
文字末出现或未被普遍使用以前,人们用以记录数字、事件、或传递信息等的方法。中国古代文献早有记载。《易·系辞》:“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周易正义》引郑康成注:“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
见“阔阔不花”(2275页)。
即巴东蛮与建平蛮之合称。见“巴东蛮”(408页),“建平蛮”(1542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为落兰部的一支。主要分布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金阳、昭觉、美姑、西昌等地。详见“彝族”(2594页)。
见“白土城”(597页)。
傣文文献。于云南西双版纳勐遮地区收集。内载土司告诫百姓的训条,对研究傣族社会历史及土司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内称:当用的不用,不当用的又用;当说的不说,不当说的又说;当做的不做,不当做的又做,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