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藩院则例
书名。以后金天聪元年(1627)至康熙三十五年(1696),处理蒙古事务陆续发布的152条法令汇编而成。乾隆五十四年(1789)又补充汇编成209条。嘉庆十六年(1811)理藩院尚书庆桂奏请修改,经3年完成,累增至526条。用蒙、汉、满3种文字刊布。包括有蒙古行政、军事、朝贡、会盟、封爵、设官、刑罪等具有法律性质的条文。是研究清代蒙古的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的重要史料。
书名。以后金天聪元年(1627)至康熙三十五年(1696),处理蒙古事务陆续发布的152条法令汇编而成。乾隆五十四年(1789)又补充汇编成209条。嘉庆十六年(1811)理藩院尚书庆桂奏请修改,经3年完成,累增至526条。用蒙、汉、满3种文字刊布。包括有蒙古行政、军事、朝贡、会盟、封爵、设官、刑罪等具有法律性质的条文。是研究清代蒙古的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的重要史料。
高句骊国第六世王宫的尊号。亦称“国祖王”或“太祖王”。宫于汉光武帝二十九年(公元53)继位,汉质帝本初元年(146)因年迈退位,此为其禅位后国人给予他的尊号。
见“弗郎罕山卫”(670页)。
即“辽阳等处行中书省”的简称(662页)。
见“哈迷的不儿”(1643页)。
见“帕玉乃卡”(1399页)。
明代藏区地方官署名。洪武八年(1375)正月置。辖地在今西藏阿里地区及境外拉达克。为明朝最边远的军民元帅府之一。洪武六年(1373)二月,明太祖朱元璋为招谕吐蕃诸部归顺,曾下诏书谕故元俄力思军民元帅府
见“耶律资忠”(1319页)。
1224—1259蒙古国将领。字舜辅,又名田哥。巩昌盐川镇(今甘肃漳县)人。汪古部人。巩昌府便宜都总帅※汪世显次子。年14,以质子侍太宗子阔瑞。乃马真后二年(1243),袭父职,从征蜀,出忠、涪,所向
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年号。1314—1320年,凡七年。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聂谿卡家族。被帕竹阐化王查巴坚赞委任为乃乌宗本(相当今县长)。迎请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宗喀巴师徒为其根本上师,曾助缘兴建吉祥哲蚌寺,力助举行拉萨传招大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