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各野
明代苗族土官。贵州乌罗答意(今松桃境内)人。苗族。永乐三年(1405),受湖广都指挥谢凤等招谕,与答意等五寨※生苗内附,并刻箭为誓。明廷设答意长官司,以其为长官,给印章,赐冠带、袭衣、钞币,并蠲其民租徭。宣德五年(1430),与石鸡娘及煿子坪长官吴毕郎等在铜仁、平头、瓮桥等地聚众起事。总兵官萧授筑24堡,环守其地。七年,加入乌罗苗族首领※吴不尔起义。八年,起义失败,首领先后被杀。
明代苗族土官。贵州乌罗答意(今松桃境内)人。苗族。永乐三年(1405),受湖广都指挥谢凤等招谕,与答意等五寨※生苗内附,并刻箭为誓。明廷设答意长官司,以其为长官,给印章,赐冠带、袭衣、钞币,并蠲其民租徭。宣德五年(1430),与石鸡娘及煿子坪长官吴毕郎等在铜仁、平头、瓮桥等地聚众起事。总兵官萧授筑24堡,环守其地。七年,加入乌罗苗族首领※吴不尔起义。八年,起义失败,首领先后被杀。
见“阿塔”(1197页)。
蒙古国西部地区官署。管理阿母河以西包括呼罗珊、祃拶答而两州所有蒙古军征服之地。蒙哥汗即位(1251),正式定名为行省。此前,窝阔台汗五年(1233)已派成帖木儿为上述两州卡官,以各支宗王派驻该地之官员
1861—1944近代中国伊斯兰教著名经师。字传三。陕西西安市人。回族。出身经师世家。承家学,后受教于著名经师者万选、穆原复之门下,学习阿拉伯文、波斯文及伊斯兰教典籍。先后于光绪十一年(1885)、二
即“默啜”(2551页)。
见“巴达哈伤”(414页)。
隋时突厥贵族,※都蓝可汗雍虞闾之弟。开皇十八年(598),与突厥可汗染干同遭都蓝可汗、达头可汗联兵攻击,败退,弃其妻子,与染干投隋。隋廷赐以宝物,以示嘉慰。
?—前105故匈奴王。汉武帝元朔四年(前125),偕相国桀龙归附汉朝,受礼遇,封昌武侯。元狩四年(前119),随大将军卫青、骠骑将军霍去病北击伊稚斜单于,增食邑300户。元封六年(前105)卒,子充国
见“和礼霍孙”(1448页)。
傣语音译。“纳”意为“田”,“龙达”意为“下面的眼睛”。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封建领主之管家一类的人员。负责为领主催收粮课,到官田监督农奴代耕。领主划给一定数量土地——“龙达田”,作为在职期间的薪俸。
五代后唐大臣。先世为吐谷浑人。原为后唐明宗李嗣源之小竖,后收为养子。骁勇善骑射,常从明宗征伐,天成(926—930)中,授泾州(治今甘肃镇原县东南)彰义军节度使。在镇数年,为人贪暴,日以聚敛为务。长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