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擅入四川藏地章程
清朝禁止官兵等私入藏族地区的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以四川三面环藏区,每有胥役、兵目、通事擅入其地滋事,奉旨议具以下规定颁行。各土司承袭查取宗图册结,催纳“夷”赋,须由各该管衙门按路定限,其兵役事呈报总督、提督候批,禁迟违需索及多人前往;土司有争控事件必须差遣者,亦应详候总督、提督等遴委专人酌办,不得径行批差,如仍有滋扰情事,兵丁重究,官即指参。
清朝禁止官兵等私入藏族地区的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以四川三面环藏区,每有胥役、兵目、通事擅入其地滋事,奉旨议具以下规定颁行。各土司承袭查取宗图册结,催纳“夷”赋,须由各该管衙门按路定限,其兵役事呈报总督、提督候批,禁迟违需索及多人前往;土司有争控事件必须差遣者,亦应详候总督、提督等遴委专人酌办,不得径行批差,如仍有滋扰情事,兵丁重究,官即指参。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来源于部名。居来流水(今拉林河)、活论水(今拉林河支流活龙河)等地。金朝建立后,很多迁出故地,如有的迁居西北路(治今内蒙古多伦县北)。后改汉姓董、术二氏。
见“广惠寺”(132页)。
元朝官署名。隶太禧宗禋院。文宗天历二年(1329),置隆祥总管府,总建中宫大承天护圣寺工役。至顺二年(1331),升为隆科使司,秩从二品。掌钱粮、营缮之事。定置司使4员,同知、副使、司丞各2员。下辖普
※契丹部族名。在※遥辇氏部落联盟时期,该部与※五院部原为一部,曰※迭剌部,由益古及其弟撒里本统领,辖六营,为遥辇氏部落联盟中力量最强大的一部,后梁开平元年(907),※耶律阿保机即以该部夷离堇(军事首
藏语音译,又称“呷札”,意为“守青苗”。解放前西藏昌都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指为领主耕种自营地的农奴,与西藏其它地区的“堆穷”(小户)近似。一般不占有份地,仅由寺庙或贵族给予一小块“俄惹地”,条件
参见“的尔勤”(1463页)。
苗族古歌。流传于湖南西部、贵州松桃等地。是有关苗族先人迁徙的古歌。歌词反映湖南西部苗族因人口“繁殖象岭山的竹子”,“发展象深沟的树子”,不得不向外迁徙,从陆上走去,从水路飘流下去,从四面山岭下去。并叙
即“皮逻阁”(671页)。
清代新疆绿营兵屯田。康熙五十五年(1716)始置于巴里坤、哈密等处。乾隆二十二年(1757),经陕甘总督黄廷桂奏请,又以内地绿营兵在天山北路兴屯。后又扩及天山南路。所谓屯田兵,初为换防兵,后改携眷兵。
见“也速卫”(1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