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布多界志
见“中俄科布多界约” (302页)。
见“中俄科布多界约” (302页)。
1820—1887清代蒙古族学者。字韵琴,号恺庭。蒙古正蓝旗人。幼聪慧好学,道光十六年(1836)中丙申科三甲进士。出任江西余干县知县。同治九年(1870),任江西南康府知府,候补道。著有《南康府志》
拓跋鲜卑北魏前期之分权互督地方官制。北魏建国后,对占领的大片汉人聚居农业区域,既袭用汉魏旧制,又实行三长官制以加强控制。天赐三年(406),道武帝拓跋珪正式设置地方官,“诸州置三刺史、郡置三太守、县置
藏语音译,“降果”意为百户之首。旧时西藏藏北牧业区差巴(支差的人)等级之一。无论大小部落,3年一次清点牛羊时,部落内差巴牲畜最多的一户称之。经济基础较优厚,有政治特权,能参加部落当权者的会议。承担的差
党项羌拓跋部首领。拓跋守寂子。唐代宗永泰时(765—766)任静边州都督、左羽林大将军。唐朝为离沮内徙党项受吐蕃诱胁,永泰后迁其部于银州之北,夏州以东及绥、延等州。静边州都督府亦移置银州境内。其部地处
见“合亩制”(834页)。
见“伦都儿灰”(801页)。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
西夏文译佛经。汉文本简称《金刚经》,后秦鸠摩罗什译。西夏文译者佚名。题款载西夏仁宗御校。1卷,木刻本,页面19.1×9厘米。前有说法图和发愿文。经文分32分,每分前有标题一行,如“法会因缘分第一”等。
藏语音译,意为“师傅”。原西藏地方政府僧官和寺院主持者名称。原系喇嘛教中主持授戒者的职称,后成为当权僧侣的专称和政府官职名。有寺院住持堪布(略似内地寺院方丈)如扎仓堪布;达赖、班禅、萨迦法王等人的内侍
参见“传大召”(7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