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旗副章京
见“梅伦章京”(1979页)。
见“梅伦章京”(1979页)。
?—1834清朝大臣。字竹汀。满洲正白旗人。叶赫纳喇氏。嘉庆十年(1805)进士,授户部主事,迁翰林院侍讲、内阁学士。二十四年,授礼部侍郎,历刑部、工部。道光元年(1821),赴直隶谳狱,升左都御史,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康熙三十八年(1699),分为前、后二司。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前司为柔远司。职掌外札萨克汗爵、俸银、俸缎、王公俸银、西藏噶布伦口粮银、驻京喇
汉(匈奴)刘粲年号。318年7—8月,凡1年。
书名。又名《后藏志》,藏文名《娘曲琼》,全称《娘地上中下三区希有嘉言贤者之门》。作者多罗那他(1575—1634藏族),曾著有《印度佛教史》。此书系有关藏传佛教史之力作,专述后藏佛教史者以此书最为著称
?—1655清初大臣。蒙古族。姓傅察氏。原系乌喇特部人。天命七年(1622),率属众归后金,授二等参将世职。天聪八年(1634),从军征明,破万全左卫,以功受赐。九年,略明锦州。崇德二年(1637),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3个管理赋税的官员之一。见“南诏官制”(1594页)。
西辽德宗天佑皇帝耶律大石年号。约1131—1133年,凡3年。
?—1329元朝将领、兵器制造家。回回人。本西域旭烈(今伊拉克纳杰夫)人。年青时,随父(著名造炮家)亦思马因造炮。至元十一年(1274)父卒,与兄布伯继承父业。十九年(1282),任回回炮手军匠上万户
见“赫连勃勃”(2423页)。
唐代南诏兵器名。又称浪剑、浪川剑。因三浪诏所制者最精利,故名。南诏贵族和平民皆将其悬挂腰间,作为战斗及防身武器。制造时锻生铁,取进汁,如是者数次,烹炼之。剑成,用犀角、黄金装饰镡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