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越人之统称。参见“西瓯”(690页)。
见“茂萨”(1331页)。
一作骲头箭。古代,凡箭镞用骨制成者称此。清代内务府武备院特设一种箭匠承制,称“骲头作”。镞是用木制成的一种特殊装置(以椭圆形长约1寸的木头,凿成中空,侧起4棱,棱间各钻1孔),发射时受风则鸣,所以也称
见“引者”(399页)。
契丹语称谓。又作“弥里”。契丹开国前,部落联盟时期是对氏族组织中一个单位的称呼。开国皇帝※耶律阿保机即为※迭刺部霞濑益※石烈(相当于“县”)耶律弥里人。契丹建国后,创※宫卫制(斡鲁朵),成其辖下的一级
见“浩海达裕”(1934页)。
明代蒙古称谓。蒙古语音译。汉文又译作哈不害、哈不豁。对蒙古贵族之女的称呼。王士琦※《三云筹俎考·夷语解说》云:“哑不害,是王子并各台吉之女,与宗女同”。茅元仪《武备志》、郭造卿《卢龙塞略》所载蒙古译语
官名。始于隋代,为行军主帅临时的兼职。唐玄宗以后,由皇帝派朝臣巡视因兵燹或水旱等而受灾的地区,称安抚使、安抚处置使或宣慰安抚使。不常设。宋代常以重要地方守臣兼领,或称经略安抚使,掌管一路兵民之事。若以
见“猛骨孛罗”(2078页)。
见“次噶俄仁巴”(8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