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照制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详见“羊卓万户”(890页)。
一作“发覩”。契丹语,意“铁瓜”。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又作“铁骨朵”。以熟铁打制,成8片,互相连接,围成瓜状,故名。中空。以柳木作柄,约长3尺,两头包裹铁皮。行刑时,打数不得超过7下(一记作70)。辽
县名。在青海果洛藏族自治州东北部。东邻甘肃玛曲县、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北接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兴海两县,西接本州玛多、达日两县,南界甘德县。为果洛藏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史载,汉至隋唐,部分
蒙古诸部统一前乃蛮部首领。又译亦难赤,全称亦难赤·必勒格·不古汗。亦难察为名,“必勒格”意为“智者”,“不古汗”意“伟大的君主”。台不花之父。雄勇善战,并周邻诸部,势盛,辖金山(今阿尔泰山)南北广大地
古县名。隋开皇五年(585),改沙渠县置,治所即今湖北恩施县。南宋开庆元年(1259),移治于城东倚子山。元至元十三年(1276)还旧治,二十二年(1285)废。土家、苗等族先民居此。
①辽代将领。契丹族。辽穆宗朝入仕,累官彰国军节度使。时辽联北汉,抗后周。应历四年(954)春,联军为周世宗败于高平(今山西高平),五月,北汉忻州(今山西忻县)、代州(今山西代县)叛,欲降后周。他奉命救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
1209—1256钦察汗国建立者。又译八都、巴秃。蒙古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之孙,※术赤次子。别号“赛因汗”,意为“好汗”。初从父西征,约元太祖二十年(1225),父死后,嗣父封地,据有花刺子模海(今
见“耶喜图丹旺秀”(1329页)。
见“散毛宣抚司”(21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