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稍
辽皇室。契丹族。东丹王※耶律倍第三子。为辽世宗※耶律阮弟,辽景宗※耶律贤叔。《辽史》失传。景宗时,保宁元年(969)四月,封吴王。时曾为奴所告,景宗知其诬,拒有司请审,斩奴示众。圣宗时,统和元年(983)十月,为上京留守,行临潢尹事。三年(985)十一月,诏掌秦王韩匡嗣葬祭事。
辽皇室。契丹族。东丹王※耶律倍第三子。为辽世宗※耶律阮弟,辽景宗※耶律贤叔。《辽史》失传。景宗时,保宁元年(969)四月,封吴王。时曾为奴所告,景宗知其诬,拒有司请审,斩奴示众。圣宗时,统和元年(983)十月,为上京留守,行临潢尹事。三年(985)十一月,诏掌秦王韩匡嗣葬祭事。
见“谋鲁斡”(2129页)。
见“萧耨斤”(2000页)。
见“天山”(216页)。
历史上蒙古族对学生的称呼。蒙古语音译。明代萧大亨《夷俗记》载:“学书者,曰舍毕,此弟也”。蒙古族历来尊师,旧时,学生从师,初见面时,持羊酒,行叩首礼拜师,日后每天见师学书,亦行叩首礼。待学成后,按蒙古
台湾高山族传统的重要农事祭仪之一。又称“播种祭”,以播粟祭为主,稻、芋等播种祭通常包括其内,但也有分别举行的。目的是祈求丰收和种族繁盛。在播种前举行,祭前男子出猎,妇女在家酿酒、制糕。祭期长短各地不一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民族部落间进行战争时,获自敌人屯营中的幼童,通常都不杀掉而收作养子。养子虽不能加入养父母的氏族,却可得到收养氏族的保护,并与养父母的亲生子享有同等财产继承权,可分得一小部分份额。
?—1767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绰罗斯氏。鄂木布岱青和硕齐玄孙,达克巴次子(一作孙)。乾隆十九年(1754),从阿睦尔撒纳、讷默库附清,授札萨克固山贝子,驻牧喀尔喀。二十年,从西路军征准噶尔部达
貊族所居之地。“貃”即“貊”之异写。先秦貊族分布甚广,居地也前后不一,周以前居今山东半岛上,在周灭商之际,被周人所迫,大部分向东北和北方
渤海国宗王。天成元年(926)正月(一作四月),奉命率百余人朝后唐,贡人参、昆布(海带一类水藻)、白附子及虎皮等方物,还进女口。旋闻国亡,遂奔王氏高丽国。
①(?—1770)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姓辉和氏。雍正十二年(1734),由笔帖式补太常寺博士。乾隆初,历官太仆寺丞、步军统领衙门员外郎等。七年(1742),授湖南按察使。九年,因讳饰巴陵县生员方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