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孜尔
民国时期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1930年袭父爵成为第九代维吾尔王,时值倡导“改土归流”,广大农民强烈要求废除王制,由政府直接管辖。因不甘心放弃王位,遂携巨金至省会迪化(今乌鲁木齐)向省主席金树仁求情,被金留在迪化,命为省府“高级顾问”,原封地被划分为哈密、伊吾、宜禾三县。后金势衰,企图利用哈密农民反金斗争机会谋求复辟,未遂。
民国时期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1930年袭父爵成为第九代维吾尔王,时值倡导“改土归流”,广大农民强烈要求废除王制,由政府直接管辖。因不甘心放弃王位,遂携巨金至省会迪化(今乌鲁木齐)向省主席金树仁求情,被金留在迪化,命为省府“高级顾问”,原封地被划分为哈密、伊吾、宜禾三县。后金势衰,企图利用哈密农民反金斗争机会谋求复辟,未遂。
碑名。原碑在云南丽江(今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城西的石鼓。清嘉庆八年(1803)九月,云贵总督觉罗琅玕立。碑高122厘米,宽60厘米,碑额四字,篆文;碑文12行,右行,正书。内容记述云南省丽江府维西厅(今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出自该部之合答安答勒都儿罕等兄弟五人曾参与铁木真(成吉思汗)创业活动,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国建立时,合答安受封为千户那颜。其部众逐渐融合于蒙古共同体中。
中国伊斯兰教四大门宦教派之一。又译为“尕得林耶”、“格底林耶”,系阿拉伯语“大能者”之意。原传播于阿拉伯和中亚苏非派的一个较大的教团。一说于康熙十三年(1674)由穆罕默德第29世后裔华哲·阿布都·董
见“康佐苗”(2101页)。
蒙古官员。亦作寨桑、斋桑。汉语“宰相”之音译。自元代沿袭下来,绝大多数为出身于非成吉思汗家族的封建领主,属“赛特”(善人、贵人、大官)之列。达延汗时曾一度废除太师、宰桑等官职及其领地,将其降为大汗、诸
即“皇太极”(1700页)。
清代蒙旗之一。置年不详。和硕特(?)台吉达木拜属裔。牧地在科布多北。东、南与喀尔喀屯田兵连界,西、北接阿尔泰乌梁海。后获罪被削爵,众归定边左副将军节制。
又作真定。元朝官员、文士。字朝用,号彝斋。蒙古人。至正(1341—1368)初,由崇安主簿迁政和县达鲁花赤,凡闽中诸郡疑狱难决者,行省必委其讯狱,颇有政绩,民众集录其断狱善政为书,名《东和善政录》。改
回族族谱名。1934年由广州回族人杨家聪、杨国清、杨炳成主持修成。铜印本、1册。此杨姓回族人,原居河北正定府(府治在今正定县),明万历间(1573—1620),奉调征广西寻州(治桂平县)大藤徭民,驻防
旧时布依族传统婚俗。亦称“开口亲”。流行于贵州罗甸、册亨等地。青年男女通过※“囊俏”择配或由父母包办,都要经过媒人从中撮合,始能缔结婚姻。媒人第一次去提亲,须携带1斤米酒、1—2斤糖作为礼品送给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