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典
见“耶律术者”(1308页)。
见“耶律术者”(1308页)。
清代以四川大小金川藏族迁京之人编设的佐领。乾隆四十一年(1776),新来男妇189人,连同以前居京旧人39名,合计228名,初编一佐领,入内务府三旗正白旗。以此项人丁原属土司所辖,无辨文字者,拟以内务
北宋湖南桂阳瑶民起义首领。因桂阳地方官府残酷捕杀贩盐入山的瑶民和肆意掠夺瑶寨,瑶民积怨如山。庆历三年(1043),号召瑶民响应黄捉鬼发动的反官府、除暴吏的斗争。不久黄捉鬼遇害后,联合当地瑶、汉百姓,掀
见“刺山卫”(1585页)。
见“博木博果尔”(2153页)。
1676—1745清代藏族高僧。出生于青海碌曲河岸德塘巴氏家族。13岁在德塘出家,法名顿珠策仁。19岁朝拜拉萨热振寺,入哲蚌寺郭芒札仓学经,在衮噶沃色前受沙弥戒,受六世达赖仓央嘉错经教。25岁负责建吉
蒙古语,元译“奴婢”。古代蒙古社会中的一种隶属人口,一般为父权家长管束下的奴仆。主要来源于战俘。战败部落人丁(多为幼童)被俘后分给战胜者各家,世代为奴。亦有因贫困或犯罪沦为者。据《元朝秘史》,已出现于
古城名。又称绥来县北城。位于新疆玛纳斯河东岸准噶尔旧城阳巴勒噶逊附近。乾隆四十二年(1777)建。周3里7分有奇,高1.6丈。分设4门:东迎曦、西兆成、北庆丰、南来薰。与※绥宁城南北相峙。两城中间筑墙
清代青、甘、康地区喇嘛僧人的概称。清朝为实行分治,对凡在青海、甘肃、西康地区的佛教僧人概称之为“西蕃喇嘛”,以与其他地区僧人相区别。甘、青、康地区佛教事务由清理藩院和驻西宁办事大臣管理。
藏语“格威西年”的简称,意“善知识”、“良师”,亦可作“博士”或“教授”解。此称在唐吐蕃时已有。原为藏族对精通佛教经籍者的敬称,后渐成为藏传佛教※格鲁派学衔。以当众答复佛经辩难为主的考试方法录取。内分
见“庙丁”(14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