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新路
元法令类编。何荣祖奉命编纂。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颁行。元初沿用金《泰和律》,至是始有自纂的法典。是以当时陆续颁行的各种法规为依据,按一般法典体裁和行文格式编写,并加以分类编次而成的,全篇分为公规、选格、治民、理财、赋税、课程、仓库、造作、防盗、察狱等10目,每目之下列十数条。甚简短,不过数千言,难起“宏法大纲”的作用。后不断有人建议重修新典,遂有修纂《大元通制》之举。已佚。现见于《通制条格》及《元典章》者有90余条,存《永乐大典》者有关于站赤的1条。
元法令类编。何荣祖奉命编纂。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颁行。元初沿用金《泰和律》,至是始有自纂的法典。是以当时陆续颁行的各种法规为依据,按一般法典体裁和行文格式编写,并加以分类编次而成的,全篇分为公规、选格、治民、理财、赋税、课程、仓库、造作、防盗、察狱等10目,每目之下列十数条。甚简短,不过数千言,难起“宏法大纲”的作用。后不断有人建议重修新典,遂有修纂《大元通制》之举。已佚。现见于《通制条格》及《元典章》者有90余条,存《永乐大典》者有关于站赤的1条。
辽代山名。属上京道。即今内蒙古喀喇沁旗南马鞍山(一说为宁城县与平泉县交界处的山脉,或泛指宁城县以西一段南北走向的山脉。)为契丹民族发祥地。“相传有神人乘白马,自马盂山浮土河(今西辽河上游老哈河)而东,
汉称。自称“甘迪门”,意为“山人”。过去对依靠租种“山主”山地为生的瑶族的称谓。所租土地多是贫瘠的荒山,因自然环境限制,一直保留“刀耕火种”的落后耕作方式,解放前处于被压迫和剥削的地位。
见“花剌子模”(999页)。
辽代回霸女真诸部之一。一作回拔。回跋,本为回霸的另一译写,但《辽史》中的回跋部为回霸女真诸部之一。分布在回跋江(今辉发河)流域,故名。辽在其地设回跋部大王府,以其首领为大王,统领部众。向辽纳贡无定期,
见于《蒙古青史》,即“撒尔塔”(2491页)。
见“乙瓌”(3页)。
西夏国家法典名。夏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北王兼中书令嵬名氏主持修纂,参予修纂者共23人。全文20卷,分列门、条,共1460条。内容参照唐、宋律书,又反映西夏民族特点。1909年发现于中国黑
1249—1314元朝大臣。河西唐兀氏。高智耀之子。至元(1264—1294)中,随父北使,父卒,授符宝郎。后授唐兀卫指挥副使,历任翰林待制、礼部侍郎。又先后任嘉兴路总管、江东道提刑按察使,于任内,擒
见“摩云塔”(2526页)。
古族名、侯国名。据《史记·张仪传》《索隐》称:苴,音巴。即巴,或巴人的一支。《华阳国志》云:昔蜀王封其弟于汉中,号曰苴侯,因命之邑曰葭萌(在今四川昭化一带)。秦惠王(前399—前387)时,苴与蜀为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