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乾隆时(1736—1795),在四川省松潘、杂谷脑等藏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又称土弁,秩正七品。归屯守备统领,平时掌管本支系事务,战时,随上司助官军作战。其承袭、革除、升降
完颜部首领之一。女真族,完颜氏。国相※雅达之子,※桓之弟。详见“桓”(1804页)。
※西羌的一支。或说为东汉时※钟羌的分支部落且(旦)昌所领部落发展而来。魏晋南北朝时,分布于今甘肃南部白龙江中上游一带。《北史·宕昌传》载:其族皆以姓别自为部落,酋帅皆有地分,不相统属。其民以畜牧为业,
树名。一作雄常,“常”又作“棠”。产古肃慎族地(今松花江、黑龙江中、下游流域)。史载此树之皮可制衣。今东北地区产桦树,鄂伦春、赫哲、鄂温克等族于农历五六月间将其皮剥下,去掉其表面层和里面硬皮,然后放入
吐谷浑之省称。见“吐谷浑” (766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魂”。旧时傈僳族原始宗教观念之一。认为人体与魂相依相伴,并受其主宰;一旦魂离人体,须请※“尼扒”或※“尼古扒”(均为巫师)进行“招魂”,让其复归人体,否则便会体弱、生病,甚至死亡;人
西域古地名。见《新唐书·西域传》。《隋书》作诃咄。《大唐西域记》作珂咄罗。《新唐书·地理志》作骨咄施。《册府元龟》作骨吐。或译胡塔梁。大业十一年(615)向隋遣使贡献。龙朔元年(661)唐以骨咄施沃沙
即“完颜永中”(1150页)。
见“内五鄂托克喀尔喀” (310页)。
见“鄂木布”(20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