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帐户司
契丹王朝管理※著帐户的机构。官设“著帐节度使”和“著帐殿中”。下置“承应小底局”,有笔砚、寝殿、佛殿、司藏、司马、鹰坊、汤药、尚饮、盥漱、尚膳、尚衣、裁造等小底,负责各类杂役之事,统领著帐户为皇室服役。
契丹王朝管理※著帐户的机构。官设“著帐节度使”和“著帐殿中”。下置“承应小底局”,有笔砚、寝殿、佛殿、司藏、司马、鹰坊、汤药、尚饮、盥漱、尚膳、尚衣、裁造等小底,负责各类杂役之事,统领著帐户为皇室服役。
即“烽上王”(2106页)。
书名。广西土司志书。1卷。明田汝成(约1503年生,字叔禾,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汉族)撰。内容记述广西壮族土官岑猛、岑璋、赵楷、李寰、黄之事迹,与※《炎徼纪闻》卷一略同
见“耶律阿保机”(1325页)。
乾隆帝论述喇嘛教宗旨及清廷对该教所持政策的文章。乾隆五十七年(1792)撰。《卫藏通志》卷首有载该文首释“喇嘛”一词含义及清廷沿元、明旧制加封其宗教领袖为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号。继述兴黄教以安蒙古、
①元明时期蒙古的大领地。蒙古语音译。亦作兀鲁昔、兀鲁孙等。原意为“百姓”。随着蒙古部族、民族、国家的产生,也表示部族、民族联合体,并有了国家的含义。如蒙古部落联盟称为“蒙兀儿兀鲁思”。蒙古汗国建立后,
“女古”,契丹语,意“金”。北女古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北女古为辽太宗※永兴宫下之一石烈。应天皇太后※长宁宫下亦有一以是词为名的石烈。
①东晋、南北朝时,士兵及其家属的户籍名,因隶属于军府,故称。或称府户、兵户、营户。其子弟世代为兵,终身服役,除作战外,还要承担戍守、种公田、运输、修建等,社会地位低下,境遇惨苦,非经放免,不得脱籍。亦
见“巴达哈伤”(414页)。
僜语音译,意为“当家人”、“头头”。解放前僜人社会中的蓄奴主。占有较多的土地、铁质工具等生产资料,普遍多妻。除少数外,一般都参加少量劳动,与家庭其他成员和奴隶共住一个长屋,吃穿无甚大差别。对妻子和奴隶
见“契丹文字”(15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