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比甲
即“蒙古坎肩”(2332页)。
即“蒙古坎肩”(2332页)。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民户置,为圣宗三十四部之一。其部民原为契丹皇族诸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又值圣宗释免奴隶,以置部,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属东北路统军司。
古代西北和北方诸少数民族的泛称。初见于西周,春秋战国时广为使用。《后汉书·西羌传》:“及平王之末,周遂陵迟,戎逼诸夏。自陇山以东,及乎伊、洛,往往有戎。于是渭首有狄、䝠、邽、冀之戎,泾北
即“独龙河”(1707页)。
见“王政”(202页)。
①藏传佛教寺庙。位于今河北省承德市郊。乾隆二十年(1755),清朝政府为庆祝平定准噶尔部达瓦齐、迎接蒙古各部王公朝觐而建。庙座北面南,依山成势。形制融汉藏样式于一体。前部布列山门、碑亭3座,镌乾隆御制
①铁勒诸部之一。游牧于铁勒诸部之最南端。初附属突厥汗国,及突厥颉利可汗败亡后,归附于薛延陀汗国。唐贞观二十年(646),薛延陀汗国亡,其首领大俟利发浑汪举部附唐。次年,唐以其地置皋兰都督府。后又分东、
我国景颇族使用的一种拼音文字。通行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缅甸的景颇人也使用这种文字。创制于19世纪末。1957年,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第三工作组和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指导工作委员会合作,经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哈尔敏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据考在前苏联黑龙江口以南波波瓦河流域。
见“鞑靼”(2488页)。
见“沙陀”(11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