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盟部旗组织法
1930年5月29日至6月12日由蒙藏委员会在南京召开蒙古会议通过,次年10月,经南京国民政府增删、修订公布。共37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蒙古各盟部旗的法律地位,肯定盟旗为一级行政单位。旗隶于盟,各盟部及特别旗直隶于行政院,与省、县平行,互不统属。盟旗职官照旧,旗札萨克以下协理、管旗章京、副章京,均改为旗务委员。分设盟、旗民代表会议。此法公布后,由于一些盟长、旗札萨克及地方省县政府的反对,实际上并未真正实行。
1930年5月29日至6月12日由蒙藏委员会在南京召开蒙古会议通过,次年10月,经南京国民政府增删、修订公布。共37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蒙古各盟部旗的法律地位,肯定盟旗为一级行政单位。旗隶于盟,各盟部及特别旗直隶于行政院,与省、县平行,互不统属。盟旗职官照旧,旗札萨克以下协理、管旗章京、副章京,均改为旗务委员。分设盟、旗民代表会议。此法公布后,由于一些盟长、旗札萨克及地方省县政府的反对,实际上并未真正实行。
见“乜克力”(44页)。
见“萧惠”(1991页)。
①(?—1238)蒙古国将领。又译塔察、搭察儿、答答儿。一名倴盏。许兀慎氏。成吉思汗“四杰”之一※博尔忽从孙(一作子)。骁勇善战,充宿卫,侍成吉思汗。拖雷监国时期(1227—1229),受命与耶律楚材
参见“巴勒”(406页)。
瓦剌与明朝间的战役之一。或称“土木之变”、“己巳之变”。瓦剌为蒙古族一支,经过马哈木、脱懽时期发展,至也先即位后,势力所及西起中亚,东接朝鲜,北连西伯利亚南端,南临长城。既与明廷通贡互市,又伺机发动军
即“罗藏丹森讲索”(1424页)。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又称龙崩嘎央,意为“低骨头”、“黑骨头”。旧时珞巴族区分等级的俗称,与“龙崩达把朗”(白骨头)相对称,指※麦让、※伍布和※涅巴三个等级。
清代宫廷歌舞,为“庆隆舞”之武舞。源自满族民间歌舞※“空齐舞”。一般在除夕、上元节高跷、骑假马。假马以竹作马头、马尾,以彩缯饰之,如戏中假马。有人涂面,身著黑皮,作野兽状,奋力跳跃。旁有人持红油簸箕,
解放前广东连南八排(“排”,意为村寨)瑶中各排负责管理祖庙之头人。过去当地瑶人都奉“盘古王”为始祖,每排均建有“盘王”庙,即祖庙,设专人负责管理祖庙各项祭祀事务及主持其他重大宗教活动。每年每户给少量玉
见“耶律合柱”(13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