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多部格莱部借麦契约
吐蕃古藏文文书之一。为有关沙州(今甘肃敦煌)地区民间契约。原藏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内容记:鼠年夏季,蔡多部的格莱向拉杰借得三克麦,立约规定,于秋八月以前一次偿还,升、合不得缺少。如届时不交,或有欺骗,则偿还加倍,并需将屋内粮食、室外之牛、家中衣物用具等,尽行缴出。尚需依俗不得反抗。若格莱不在家中,或被长官唤去,则应取证。此外,还需据所订契约将最好之菜园交出作为证物,并盖印或加手印为准。此文书对研究吐蕃占领区的社会状况及借贷关系有一定参考价值。
吐蕃古藏文文书之一。为有关沙州(今甘肃敦煌)地区民间契约。原藏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内容记:鼠年夏季,蔡多部的格莱向拉杰借得三克麦,立约规定,于秋八月以前一次偿还,升、合不得缺少。如届时不交,或有欺骗,则偿还加倍,并需将屋内粮食、室外之牛、家中衣物用具等,尽行缴出。尚需依俗不得反抗。若格莱不在家中,或被长官唤去,则应取证。此外,还需据所订契约将最好之菜园交出作为证物,并盖印或加手印为准。此文书对研究吐蕃占领区的社会状况及借贷关系有一定参考价值。
明代藏传佛教高僧。西藏地方第穆呼图克图三世。藏族。为西藏工布地区丹吉林寺住持,故又称丹吉林呼图克图。出生于聂赤仲钦。随帕巴拉通瓦顿丹剃度出家,从巴索·拉旺却吉坚赞受比丘戒。曾多次聆听四世达赖云丹嘉措教
清代厅名。①雍正三年(1725,一作二年)置。治所在今甘肃安西县东布隆吉镇。辖安西、沙州(今敦煌县治)二卫。六年(1728),徙治大湾(今安西城),领安西、柳沟、沙洲三卫。乾隆二十四年(1759)升为
见“燕云十六州”(2546页)。
鄂伦春语音译,原意为“根”,引申为“祖先”。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本指母系氏族的祖先,后演变为父系氏族的祖先,这一变化反映在旧时鄂伦春人各家供的※“阿娇如博如坎”、虽是指父系的祖先神,
?—1831清朝将领。七十五之子。监生出身。嘉庆元年(1796)至七年(1802),随军于湖北、四川等省镇压川陕楚白莲教起义军。由副前锋校升头等侍卫、副都统。八年,署贵州古州镇总兵。次年,调署广东潮州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新唐书·南诏传》谓:“慈爽主礼”,即掌管内外各种礼节及仪式等,类似中央王朝的礼部。主官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任。
1699—1748清高宗孝贤纯皇后。蒙古族。富察氏。察哈尔总管李荣保女。乾隆二年(1737)册为皇后,皇后恭俭,平居以通草绒为饰,不御珠翠。岁时以鹿羔毛绒制为荷包进皇上,仿先世关外遗制,示不忘本,皇上
撒拉语音译,意为“兄弟”、“本家子”。撒拉族历史上一种以父系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近亲组织。因血缘关系亲疏程度不同,又分真阿格乃、近阿格乃、远阿格乃。流行于青海、甘肃等地。由兄弟结婚分居后的2至20多户不等
明代东蒙古部名。意为捕獭者。明中期,服属满都鲁可汗。其首领鸿郭赉因惧失去领地属民,出面离间满都鲁与其侄孙孛罗忽济农的关系,被满都鲁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