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长司
唐宋元时期管理蕃商、蕃坊的机构。时来华的阿拉伯人、波斯人,为便于出海经商,常聚居于城镇之一隅,时政府设蕃长司置蕃长统察公事,负责征收贡税,组织宗教活动。顾炎武言:蕃客“伙首住广州者谓之蕃长,因立蕃长司。”唐末已置。《唐会要》载:“天祐元年(904)六月,授福建道(三)佛齐国入朝进贡使都番长蒲可栗宁远将军”。
唐宋元时期管理蕃商、蕃坊的机构。时来华的阿拉伯人、波斯人,为便于出海经商,常聚居于城镇之一隅,时政府设蕃长司置蕃长统察公事,负责征收贡税,组织宗教活动。顾炎武言:蕃客“伙首住广州者谓之蕃长,因立蕃长司。”唐末已置。《唐会要》载:“天祐元年(904)六月,授福建道(三)佛齐国入朝进贡使都番长蒲可栗宁远将军”。
古族名。今傣族部分先民在唐代的别称。傣语“勐”之异译,意为“地方”、“平坝”,即“住在坝子里的人”。始见于唐樊绰《蛮书》。分布在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以及孟连、耿马、临沧一带。以居
前58—前19高句骊国创建者。一作邹牟,意为“善射”。传说其母为河伯(水神)之女,名柳花,夫余王金蛙得之于大白山南,异之,幽禁室中。柳花受日照有孕,生一卵,王欲弃之、破之,皆不能,后一男破壳而出。年7
怒族历史上著名民族英雄。传说生于碧江一区九村。生年适怒族第十一代祖先赤赤维时代,大致在十一、二世纪。曾领导怒族群众,联合傈僳、独龙等族人民战败傣族,迫使傣族南迁。使怒族得以在怒江地区生存下来。生前曾住
元朝大臣。蒙古许兀慎氏。淇阳王※月赤察儿之孙,马刺之子。文宗(1328—1332年在位)朝,任怯薛官。顺帝至元元年(1335),袭淇阳王爵,封御史大夫,加太傅。十月,为监察御史所劾,以其为逆臣也先铁木
1904—1966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人。蒙古族。1914至1918年在本旗把什村读私塾。1918年入土默特高等学校学习。1922年参加学生反帝爱国运动。后入北平蒙藏学校。1923年参加反军阀吴佩孚的斗争
①蒙古语音译。又作“得木齐”,意为“监督官”、“检察官”、“保管人”等。在准噶尔,为鄂拓克官员。管理40户至100—200户不等。佐※达鲁噶管理鄂拓克事务,有下达命令、征收租税、保护民生、介绍婚姻等责
?—1076辽朝第七代皇帝兴宗之仁懿皇后。契丹族。为南府宰相※萧孝穆(圣宗钦爱皇后弟)长女。史称其性宽容,仁慈淑谨,姿貌端丽。凡遇正旦、生辰,诸国贡币,悉赐贫瘠。兴宗即位时,景福元年(1031),入宫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色依得里尔伯克、色依德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街道园林、果木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犁汙王”(2072页)。
即“温得”(22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