螣哲
见“引”(399页)。
见“引”(399页)。
见“奇首”(1352页)。
鄂温克索伦人氏族制度下的大家族组织。由同一父系祖先十代以内的成员组成,少则6—7户,多则11—12户。清末已由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共同占有财产,发展为公社生活和个体家庭占有牲畜和奴隶并存的组织。公社内
辽代地名。位于今北京通县之南。据记载,时淀方数百里(一说“里”为“亩”字之误),水面广阔,春时鹅鹜多聚,夏秋盛产菱芡。辽圣宗※耶律隆绪时,辽宋关系频繁,皇帝常驻南京(今北京),尤其是统和二十年(100
清代新疆塔吉克族官名。塔吉克语音译,意为“千户长”。与维吾尔语职官明巴什相似。每庄设1人。每2—3年更换一次。由群众提名,※阿尔钦(塔吉克地区首席长官)任命。凡获取其职位者,都要给阿尔钦送礼,至少送一
?—950即后晋李太后。五代后唐明宗李嗣源第三女。父为代州刺史时,嫁石敬瑭为妻。天祐十五年(918),生子重信。天成三年(928),封永宁公主,长兴四年(933),进封魏国公主。清泰二年(935)。改
?—871渤海国第十二世王。※大彝震弟。唐大中十一年(857),彝震病故,权知国务。次年二月,唐册之为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在位时,对内部矛盾重重的唐王朝仍谨守臣节,维持与日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初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为十三级)“大官”中的第九等。位于※“太大使者”,※“大使者”(汉魏史书中记载的高句骊国官名无此区分,仅名为※“使者”,为第七
?—578西魏、北周大臣。字显圣。代郡人。北魏东平王陆俟玄孙。先世为鲜卑步六孤氏,后改今姓。少慷慨有大节。初仕魏,曾从尔朱荣平葛荣,以功赐清河县伯。迁通直散骑常侍。及孝武帝元修西迁,受命留邺。东魏兴和
?—1783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苏勒坦(苏丹)。一译阿布里比斯、阿布尔比斯、阿比里斯、阿布勒必斯等。※阿布勒班毕特汗次子。建牙帐于塔什干及吹河等地。属众多为奈曼部。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
?—1446明安定卫王族。又作亦板丹。蒙古族。元朝宗室后裔,安定王卜烟帖木儿孙。初,父撒儿只失加被族人所杀,流寓灵藏(今四川邓柯县境)。永乐十一年(1413),率属进京朝觐,袭安定王爵,自是朝贡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