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土薛”(64页)。
北宋广源州雷火峒壮族首领。嘉祐二年(1057),被桂州知州肖固招抚,受封忠武将军,知雷火峒,又补其子知温闷峒。七年(1062),父子上书以所领雷火、计城诸峒属县官,永为王民。诏赐耕牛、盐、彩,被封顺安
见“曷苏馆”(1652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西南境。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入朝礼仪时,将其列为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
金代女真语官名。又译蒲辇。女真谋克(百夫长)的副职。一谋克辖两蒲里衍,一蒲里衍管正军50名。充任者月给钱、粟、绢、绵等例物,放老归里者给赏。
即“皇太极”(1700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南部。牧地东界土默特右翼旗,西界正蓝旗,南界边墙,北界喀喇沁右翼旗。元属大宁路,明初隶大宁都指挥使司,后为察哈尔所据。天聪年间,喀喇沁部长苏布地偕从叔色棱等降
西夏汉文钱币名。铸于夏崇宗元德年间(1119—1126)。铜质,传世品形制规格不一。有“元宝”与“重宝”钱。
1586—1621明末卫藏藏巴汗地方政权建立者。又作藏巴汗噶玛彭措南杰。藏族。兴厦巴后人。其父才丹多吉在噶玛派及青海却图汗支持下,控制日喀则及其附近地区,建政,有第巴藏巴(即藏巴汗)之称。父卒,嗣位。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列为高句骊国12等级(《周书》加※“褥萨”为13级) “大官”中的第十级,位于※“小使者”之下,※“翳属”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其他正史皆不载。新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