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阿摩支
唐初疏勒王。裴姓,自号阿摩支,治迦师城(今新疆喀什)。贞观(627—649)中,娶西突厥之女为妻,九年(635),遣使赴唐献良马。十三年(639),又贡方物。二十二年(648),唐军破龟兹,受命为疏勒都督府都督,隶属安西都护府。
唐初疏勒王。裴姓,自号阿摩支,治迦师城(今新疆喀什)。贞观(627—649)中,娶西突厥之女为妻,九年(635),遣使赴唐献良马。十三年(639),又贡方物。二十二年(648),唐军破龟兹,受命为疏勒都督府都督,隶属安西都护府。
元朝官员。高昌畏兀儿人。婺州路达鲁花赤※铁哥术之子。幼事真金太子于东宫。至元十五年(1278),为中书省宣使。尝使河南,适遇汴(今河南开封)、郑(今河南郑州)大疾疫,命所在村廓构室庐,备医药,以治病者
见“萧速撒”(1997页)。
僜语音译,意为“当家人”、“头头”。解放前僜人社会中的蓄奴主。占有较多的土地、铁质工具等生产资料,普遍多妻。除少数外,一般都参加少量劳动,与家庭其他成员和奴隶共住一个长屋,吃穿无甚大差别。对妻子和奴隶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郑裕孚编纂。民国二十三年(1934)成书。铅印。1函3册。卷首有绥远省全图、归绥县全图、归绥城郊图。全书分14目,即:舆地、建置、民族、经政、学校、神教、党务、产业、职官、选举
即“讷北室韦”(920页)。
参见“火器营”(393页)。
见“头克汗法典”(632页)。
见“长白山”(365页)。
哈萨克汗国创建者之一。又译克烈汗、克拉伊汗。白帐汗国巴拉克汗之子。明景泰七年(1456),乘月即别(乌兹别克)阿不勒海尔汗败于瓦剌之机,与※贾尼别克汗率部分游牧部落,迁至楚河与塔拉斯河周围,建哈萨克汗
又称纳木兹语,四川部分地区自称纳木义的藏族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主要分布在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冕宁、木里、西昌、盐源以及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九龙等县。使用人口约5千左右。纳木义语有方言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