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粮
亦称要粮。解放前云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保留的一种原始互助习俗。缺粮者携带一只小鸡或一小捆烟叶、一点酒等小礼物到有粮食的亲友家去,就可取回粮食,日后不需偿还。如云南金平县的苦聪人,只要有人来讨粮,即使自己只有两顿饭的粮食,也得给来讨者一半,从不吝惜。他们认为,“有粮大家吃,没粮大家饿”,是祖先的传统规矩。
亦称要粮。解放前云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保留的一种原始互助习俗。缺粮者携带一只小鸡或一小捆烟叶、一点酒等小礼物到有粮食的亲友家去,就可取回粮食,日后不需偿还。如云南金平县的苦聪人,只要有人来讨粮,即使自己只有两顿饭的粮食,也得给来讨者一半,从不吝惜。他们认为,“有粮大家吃,没粮大家饿”,是祖先的传统规矩。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乌古族民户所置,为圣宗34部之一,该部民初为契丹皇族诸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圣宗释免奴隶,置部,从而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南府,部族军属西南面招讨
即“苦叉”(1330页)。
见“克烈部”(987页)。
西域古地名。见《鄂本笃访契丹记》。即今巴基斯坦白沙瓦。晋法显《佛国记》作弗楼沙。《魏书·西域传·小月氏国》作富楼沙。《大唐西域记》作布路沙布逻。《宋史·天竺传》作布路沙。《续高僧传·阇那崛多传》作富留
犴皮套裤,参见“阿拉木什”(1225页)。
又作路引、信票、马牌、乌拉票等,均藏语“朗木依”的意译。旧时西藏过往僧俗官员、士兵、商旅、僧迦所持在沿途征派※外差徭役的凭证,上写持证人姓名、身份、事由、起止地点、所需乘畜、驮畜、人役数等。旧时经清中
参见“途鲁吉”(1900页)。
“契丹大藏经”简称,又简称为“丹藏”。契丹王朝时期刊刻的汉文大藏经,故名。自辽圣宗统和年间(983—1012)始,至辽道宗咸雍四年(1068)前后印成于辽南京(今北京),从藏经史看,仅晚于北宋四川益州
见“多罗斯水”(852页)。
?—1879清朝大臣。字质夫。内务府满洲正白旗人。纳喇氏。咸丰二年(1852)进士,授户部主事。十年(1860),英法联军侵入北京,以员外郎随帝逃往热河,迁郎中,出知山东沂州府,击败攻城捻军,俘其首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