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殷路
见“讷殷部”(920页)。
见“讷殷部”(920页)。
见“纥石烈执中”(945页)。
珞巴族部落名。藏族称之为“民鸟”或“丁珞”,后者意为“近处的珞巴”,现改称“阿迪”。据传,与※博嘎尔部落同为阿巴达尼第三子后裔,包括邦庸、邦兵、邦哥、邦日、达根、岗杜、依腰、布吉、莫格、岗日、格钦等氏
见“女里”(144页)。
元代蒙古宫廷乐器。亦作兴龙笙。犹今之风琴。《元史·礼乐志》及陶宗仪《南村辍耕录》等均有记载。元世祖中统年间(1260—1264),西域回回进献一笙,但有声无律。后由元廷玉宸乐院判官郑秀“考音律,分定清
①明初瓦剌贵族首领、北元权臣、又译猛可帖木儿。明人称其为瓦剌王,驻牧地在甘凉边外北山一带。14世纪末,部众繁衍,势力日强,渐与北元分庭抗礼。明建文二年(1400),燕王朱棣(明成祖)为避免腹背受敌,集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为一证物名称。珞巴族习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珞瑜地方。凡双方发生纠纷,经中间人调解后,问题已经解决,为恐反悔,双方在一片石块上,涂上火胶,待其熔化时,让双方盖上特殊印记,以作和
相传为彝族始祖。据贵州彝文史籍※《西南彝志》载,约西周时代人,住今四川西北部,传31代至※笃慕(仲牟由),生6子,始分布于云、贵、川诸地,称※彝族6祖。
唐吐蕃政权所辖四个军政单位之总称。7世纪赞普松赞干布时创建,是为吐蕃王朝形成的重要标记之一。“如”藏语音译,意为“翼”或近似于后世蒙古“盟旗制度”的“旗”。具有军事及行政两种职能。初分吐蕃为四如,即伍
见“完颜亶”(1147页)。
哈萨克族三部之一。又称乌拉玉兹、乌拉玉斯(大玉兹)、大帐。 “大帐”或“大玉兹”,实际上势力较其余二部为弱。形成于哈萨克汗国时代。牧地主要分布于吹河、塔拉斯河流域及巴尔喀什湖南岸之七河地区。分辖乌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