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时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敕勒之一部分。即指黄河河套以西地区的敕勒。北魏神䴥二年(429),太武帝拓跋焘将数十万敕勒(高车)从漠北迁于漠南。次年,敕勒新民(包括一部分柔然人),不堪忍受北魏将吏侵夺,欲待牛马饱草后
明代四川土司名。宣德十年(1435)五月置。以当地头人饶蛒为安抚使。隶董卜韩胡宣慰司。正统八年(1443),遣人入贡。十年(1445)以饶蛒伪造宣慰司印,诈称宣慰使,被董卜韩胡宣慰使司都指挥同知克罗俄
630—709唐代宰相。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先世鲜卑豆卢氏。礼部尚书※豆卢宽孙,左卫将军豆卢仁业子。武则天时累迁越州都督、司宾卿。长寿二年(693),拜内史。证圣元年(695),因阿附内史李昭德
1458—1528明代官员、经学家。字士希,号东园。回族。先世默伽(今沙特阿拉伯麦加)人。东来后,占籍永平(治所在今河北卢龙县),明初高祖金洵徙居江苏江宁(今南京),遂定居。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
书名。明代张瓒撰。1卷。作者曾于成化十二年(1476)任巡抚四川右副都御史,参与镇压播州天坝千、湾溪苗民起义。是时,夭坝千53寨及重安江长官司湾溪等地苗民暴动。宣慰使杨辉等与作者亲临播州督理其事。此书
见“阿波”(1193页)。
见“忽把卫”(1488页)。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
清代官署名。综理民族事务及外交的中央机构。崇德三年(1638),更蒙古衙门设置。顺治十六年(1659),隶礼部。十八年(1661),改与六部齐等,设尚书、侍郎、额外侍郎等职官,以满族人为主,蒙古人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