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田
朝廷赏赐给皇族、勋臣和寺观的土地。历朝多有之,辽、金相沿,元代极盛,赏赐之滥,数量之多,远非前朝所比。有时一次赐田5千顷。其田主要取自亡宋的官田和宋室皇亲的私田、断没豪门的田业、勒买入官的民田。受赐者将田地租给佃户,收取地租。有管理使用权,而无典卖权、继承权,朝廷可收回或籍没,转赐他人。朝廷设置众多的财赋提举司、营田提举司等掌其事。
朝廷赏赐给皇族、勋臣和寺观的土地。历朝多有之,辽、金相沿,元代极盛,赏赐之滥,数量之多,远非前朝所比。有时一次赐田5千顷。其田主要取自亡宋的官田和宋室皇亲的私田、断没豪门的田业、勒买入官的民田。受赐者将田地租给佃户,收取地租。有管理使用权,而无典卖权、继承权,朝廷可收回或籍没,转赐他人。朝廷设置众多的财赋提举司、营田提举司等掌其事。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置于明。治所位于今湖北利川县境内。清初因明制。康熙四年(1665),黄天奇为安抚使。以子楚昌折节力学,有时名,后受命袭职。因重视发展文化教育,颇著成就。雍正十三年(1735)
元朝大臣。元代河西(西夏)人。释教江南(一作江淮)总摄※杨琏真加子。得宠信,受封为宣政院使,掌管吐蕃地方军政事务。至元二十八年(1291),父坐右丞相桑哥之党获罪。三十年(1293)二月,免宣政院使职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肉”。《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几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肉为安禅,故有安禅具泥,掌家事如国官也。”
渤海国第十世王大仁秀的谥号。仁秀于唐大和四年(830,一说五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仁秀”(80页)。
即“洛孤水”(1734页)。
即清代中央部院直辖旗。参见“游牧八旗”(2286页)。
见“东乡族”(510页)。
契丹小字铜境。1971年出土于吉林省大安县红岗乡永合屯。现藏吉林省博物馆。以边缘阴刻汉字“济州录事完颜通”,故名。正八角形,边长9.5厘米。镜背正中有纽,纽上有系穿,四周留边,上下左右铸缠枝花纹图案。
公元5世纪后期云南宁蒗永宁地区纳西族首领。蒙醋醋八世孙。《元史·地理志》:永宁“昔名楼头赕,接吐蕃东徼,地名答蓝,么些蛮祖泥月乌逐出吐蕃,遂居此赕,世属大理。宪宗三年(1253),其三十一世孙和字内附
?—1385撒拉族土司始祖。旧名神宝,明初始改为韩宝,取“韩”与“汗”的谐音。青海循化(治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撒拉族。受元封为积石州(治今循化县)世袭达鲁花赤(镇守官)。明洪武三年(1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