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郎巴
见“东科尔”(512页)。
见“东科尔”(512页)。
土司名。明洪武五年(1372)置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隶湖广都指挥使司。下辖※腊惹洞、※麦著黄洞、※驴迟洞、※施溶溪、※白崖洞、※田家洞等6个长官司。长官由各洞总管担任,世有其土,世袭官职。经350余
明、清四川麽人(今纳西族)土司名。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土官喇世英帅众归附,清准其请,仍授土千户职。五十一年(1712),颁给印信、号纸,后隶盐源县(治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盐
?—1790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喀喇玛特系和卓。号额尔克和卓。维吾尔族。叶尔羌(今莎车)人。玛木特玉素普次子喀喇玛特和卓孙,※布拉呢敦、※霍集占从叔父。早年被准噶尔贵族胁徙伊犁。乾隆二十年(1755
伊斯兰教派之一。清末民初由回族人※马启西(1865—1914)创立于甘肃临潭旧城。因以《天方至圣实录》、《天方性理》、《天方典礼》等“汉克塔布”(即用汉文写的经典),宣传伊斯兰教教义,故人称“汉学派”
怒语音译,即木锄。过去云南省怒江、独龙江等地区一些少数民族所使用的一种原始生产工具。独龙族称“戈拉”;傈僳族称“时来杰”。利用天然树桠勾曲部分用砍刀削制而成,一股削平整,约留60厘米作锄柄,另一股留1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地区的一种以人代租方式。当地封建土目藉其政治权势,拨出一部分土地强令其辖区内一些农民耕种,凡被迫租种这种土地的农民,除平常交租外,还必须每户每一代给土目送一个小孩当奴隶,故称
见“妫水”(1261页)。
历史上蒙古族、鄂温克族等狩猎习俗。蒙古语音译,出自《蒙古秘史》,源于突厥语,意为从战利品或猎获物中取得一份东西。凡猎手猎获野兽时,当他还未驮在马鞍上用皮带绑好之前,赶到现场的任何人都可以取该猎获物的一
达斡尔人传说中的英雄。所处时代说法不一,一说为唐朝,一说为清初。相传为达斡尔人首领,英勇善战,几经迁徙,先自黑龙江北岸迁至南岸,后由黑龙江上游渡江西去,其后裔为今天达斡尔族的先人。
哈萨克族习俗。意为“满月礼”。孩子出生40天后,便要举行庆祝仪式。孩子父母要宰羊烹肉,请亲戚朋友、邻居参加。来宾则须给婴儿赠送衣服、鞋、袜、钮扣、串珠、鹰毛或糖等礼物,并由长者给婴儿起名字。相聚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