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祖先圩
旧时毛南族民间祭祖活动之一。毛南语称“沙赫公叭”。地点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波川两村交界处的下林(毛南语称“卡林”)墓场。人们认为死人灵魂也喜欢赶圩,其圩叫“祖先圩”。如果不赶此圩,祖先要责怪和降罪于人。是故,清明凌晨,两村及其附近的毛南人便手提油灯或火把,携带节日物品(蜡烛、香支、纸钱、沙纸、猪肉、鞭炮、糖)来赶圩。卖主在摊前置盆清水,买者须将一枚硬币投入水中,如钱浮起,则表明祖先已参加交易,双方不能买卖,亦不能再用那枚硬币。反之,则可进行。1949年以前尚有此俗。
旧时毛南族民间祭祖活动之一。毛南语称“沙赫公叭”。地点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下南、波川两村交界处的下林(毛南语称“卡林”)墓场。人们认为死人灵魂也喜欢赶圩,其圩叫“祖先圩”。如果不赶此圩,祖先要责怪和降罪于人。是故,清明凌晨,两村及其附近的毛南人便手提油灯或火把,携带节日物品(蜡烛、香支、纸钱、沙纸、猪肉、鞭炮、糖)来赶圩。卖主在摊前置盆清水,买者须将一枚硬币投入水中,如钱浮起,则表明祖先已参加交易,双方不能买卖,亦不能再用那枚硬币。反之,则可进行。1949年以前尚有此俗。
明朝辽东边将。朝鲜族。李氏。辽东总兵官李成梁第三子。以父荫为指挥使。屡迁至右都督,并在锦衣。曾掌南、北镇抚司,提督西司房,列环卫者40年。虽为将家子,然未历行阵,不知兵。神宗万历四十七年(1619),
? —463北魏大臣。代郡人。鲜卑尉氏(尉迟氏)。辽西公尉诺子。明元帝时,执事左右,为大官令。太武帝即位,与散骑常侍刘库仁等8人分典4部,绾奏机要,赐爵山桑侯,加陈兵将军。改安北将军,出镇北境。从征柔
见“内管领”(308页)。
见“车里军民宣慰使司”(282页)。
?—1731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瓜尔佳氏。一等公※鳌拜之孙。康熙六十年(1721),袭一等阿思哈尼哈番(男爵)。雍正初年兼管佐领,升护军参领。五年(1727)十一月,授正蓝旗满洲副都统,兼管裕亲王
清代在台湾设立管理高山族事务的专门机构。乾隆三十二年(1767)置,分南、北两路:北路理番同知管辖淡水厅、彰化县和诸罗县的诸“番社”;南路理番同知管辖台湾县与凤山县诸“番社”。其权限包括行政与司法,“
西晋时期流民军诸首领。六郡指天水、略阳、扶风、始平、武都及阴平。元康八年(298),六郡大姓阎、赵、任、杨、李、上官及氐叟梁、窦、符、隗、董、费,率领避乱就食流民10余万众经汉中入蜀。在迁徙途中,风餐
“论逋”之简称。藏语音译,意为“臣”,又作“相”。吐蕃官名。任“论”者均系非外戚贵族,《补国史》谓:“但王族则曰论”。有大论(藏语称论茝,即大相)、小论(藏语称论充,即小相)、曩论(即内相)、纰论(即
1869—1958近代武术家。字穆亭。河北省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回族。光绪四年(1878)起从本族吴恺学艺。十六年(1890)练成八极拳功。曾在山东枣庄当矿工。十九年(1893),为反抗盐巡的压迫,曾率
书名。元刘岳申撰。15卷。岳申,江西吉水人,字高仲,以吴澄荐,召为辽阳儒学副提举,不就,后授泰和州判,致仕。是集乃明洪武初其门人萧洵所编。集中碑志之作居十之四五,可据以考证史事,如《文天祥传》较宋史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