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甲制度
明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和便于征调赋役,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集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洪武(1368—1398)中期,河州已设有45个里,其中东乡有12个里。后因人丁消亡、迁徙、流散,嘉靖五年(1526)减为31个里,东乡并为9个里。里设里长、书手,里下设甲,置甲首,均由地方豪绅充任,世袭。主要负责催征钱粮捐税,调解纠纷,稽查地方。他们往往利用职权武断乡曲,包揽词讼,对百姓滥用私刑。书手专办文册帐表,掌一里之赋税文案。康熙四十四(1705),为※会社制度所取代。
明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和便于征调赋役,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集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洪武(1368—1398)中期,河州已设有45个里,其中东乡有12个里。后因人丁消亡、迁徙、流散,嘉靖五年(1526)减为31个里,东乡并为9个里。里设里长、书手,里下设甲,置甲首,均由地方豪绅充任,世袭。主要负责催征钱粮捐税,调解纠纷,稽查地方。他们往往利用职权武断乡曲,包揽词讼,对百姓滥用私刑。书手专办文册帐表,掌一里之赋税文案。康熙四十四(1705),为※会社制度所取代。
藏语音译,意为“马头”。元时已有此称。旧时西藏牧区以牧奴私有牲畜数划定的※外差计算单位。照原西藏地方政府于20世纪20年代的规定,每一匹半马、6头牛、36只绵羊或72只山羊,须各负担一个当郭的外差,3
哈尼族他称。又作碧约、必约、白窝泥等。见于民国《新平县志》、《元江县志稿》。分布在云南省哀牢山西麓新平县和墨江县境内。参见“哈尼族”(1633页)。
西夏文译汉文儒家经典。写本,草书,蝴蝶装。除最后一章稍残外,全书保存基本完整。共77面,页面24×14.7厘米,面7行,行20字左右。注释比正文低一格。原文为宋吕惠卿注本,前5页为吕注序译文。译者佚名
东魏大臣。字保年。附化人。族属匈奴,破六韩氏(潘六奚氏)。匈奴右谷蠡王潘六奚后裔,北魏末年六镇起义军将领破六韩孔雀之子。有胆略,善骑射。孝明帝孝昌元年(525),起义失败,父被杀后,归附北魏大臣尔朱荣
普米语音译,又称“韩规”。普米族对巫师的一种称谓。主要替群众驱鬼治病,主持送葬,婴儿起名,青少年举行成年礼等仪式。举行仪式时,用栗树根削成不同形状的女鬼,埋于地下,然后诵经文,由助手击鼓,吹螺号,丁巴
亦作郑文,即“郑仁旻”(1520页)。
见“蒙哥”(2324页)。
宋代溪峒地区仡佬族的一种住屋。又作羊楼。俗以住屋不着地可以禁鬼,全部构筑皆离地数尺,以巨木排比支撑,用杉叶覆顶,因似羊栅,故名。
书名。蒙古编年史。原名《概述古代诸汗所建政道之著作黄金史》,音译作《阿勒坦·托卜赤》,通称《蒙古黄金史》,为别于无名氏的《蒙古黄金史纲》,俗称《大黄金史》。蒙古族喇嘛学者※罗卜藏丹津以蒙文写成,故又称
金朝大臣。渤海人。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被徙居辽阳(今辽宁辽阳市)。辽太师※高模翰五世孙。少年好学,业进士。辽天庆六年(1116)高永昌在东京(今辽宁辽阳市)起兵反辽时,隶永昌军。及金将斡鲁统兵来讨,进拔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