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回疆则例
书名。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8卷。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蒙古则例》的同时,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回疆”事务的各项政令,由尼克通、阿岳禧等整理而成。嘉庆二十年(1815)颁行。初仅有26条。后又陆续增纂,并相继于道光十三年(1833)、二十二年(1842)进行重修,遂增至134条。凡有关其官员升降、袭替、户婚、田土、年班、仓粮、军政、及命盗案件诸事,俱作出明确规定,是清代后期处理南疆事务的重要凭藉。有汉、满、蒙3种文本。现行汉文本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排印本。
书名。清大学士托津等辑编。8卷。该书是清理藩院在辑编《蒙古则例》的同时,根据平定大小和卓木后清廷处置“回疆”事务的各项政令,由尼克通、阿岳禧等整理而成。嘉庆二十年(1815)颁行。初仅有26条。后又陆续增纂,并相继于道光十三年(1833)、二十二年(1842)进行重修,遂增至134条。凡有关其官员升降、袭替、户婚、田土、年班、仓粮、军政、及命盗案件诸事,俱作出明确规定,是清代后期处理南疆事务的重要凭藉。有汉、满、蒙3种文本。现行汉文本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排印本。
清乾隆年间居住于汗哈屯山(位于前苏联卡通河西南)乌梁海人总称。旧属准噶尔部管辖。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进攻达瓦齐后,令喀尔喀副将军青衮咱卜等前往抚服。七月,清军至萨噶勒巴什岭,遣副都统敦多卜、贝
西部越人之统称。参见“西瓯”(690页)。
傣语音译。系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领主即车里宣慰使根据下属官员社会地位高低和职务大小所划分的等级官田。依次分为“纳先竜”(大十万田级)“纳闷竜”(大万田级)、“纳怀朗”(百田级)、“纳扫竜”(大
见“土默特万户”(72页)。
?—1736清代后藏地方官员。汉籍又作诺颜和硕齐。藏族。※颇罗鼐之弟。受命管辖、操练哈喇乌苏兵,护卫西藏,授头等札萨克台吉,世袭。雍正五年(1727),卫藏战争中,与后藏戴本江洛金巴率兵2000驻守江
我国自称义都的珞巴族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景颇语支。主要分布在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察隅县南部与印度接壤的地区,使用人口100左右。印度占领区域约有7千人使用。与其他珞巴语差别很大,与达让僜语
白族古代史书。亦作《僰古通记》、《僰古通纪》,简称《白古通》,《僰古通》、《白古记》。作者、卷数不详。约成书于宋代大理国时期。以白文著述。主要记载唐、宋时期有关南诏、大理国的神话传说故事,白族的起源和
官名。府经历为知府下属官吏,职司收发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秩正八品。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给予敕令、铜印、冠带,准世袭。其职责为承土知府之命,办理有关事务,在无其他府
即“去特若尸逐就单于”(474页)。
见“咪曼”(16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