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奇木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听政公平之谓”。职司所辖城、村政府的一切大小事务,职繁权重,位居诸伯克之首,掌生杀予夺之权。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政府平定大小和卓木后,废除世袭,视其管理城村范围大小,被分别授以三品至六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被废止。一说语源为阿拉件语,见“阿奇木”(1209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听政公平之谓”。职司所辖城、村政府的一切大小事务,职繁权重,位居诸伯克之首,掌生杀予夺之权。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政府平定大小和卓木后,废除世袭,视其管理城村范围大小,被分别授以三品至六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被废止。一说语源为阿拉件语,见“阿奇木”(1209页)。
见“阿刺知院”(1227页)。
即“答儿罕”(2238页)。
即“那盖”(928页)。
?—1709清代蒙古王公。鄂尔多斯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罗郡王索诺木长子。初袭二等台吉。康熙十四年(1675),随军收复花马池。次年,以功晋一等台吉。二十一年(1682),袭札萨
“辖懒”,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的,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南辖懒为※品部下之一石烈。又,※六院部下有以“辖懒”为名的石烈。
见“谦谦州”(2302页)。
傣语音译,意为“大二十田级”。旧时云南西双版纳车里宣慰使根据下属官员社会地位高低和职务大小所划分的等级官田之一。详见“探朗召曼纳”(2039页)。
①地名。原称赫图阿拉。满族肇兴地,后金都城,故址为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西老城。明末,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统一东北极大部分女真人后,于万历四十四年(1616)在此称汗,国号金,史称后金,建元天命。天命三
624—698唐代吐谷浑王妃。唐宗室女。又作弘化长公主、西平大长公主、西平公主。贞观十四年(640),嫁吐谷浑王※诺曷钵,由淮阳王李道明、大将军慕容宝护送至吐谷浑,“资送甚厚”。永徽三年(652),携
北魏神䴥年间定州地区起义首领。丁零(敕勒)氏。定州(治今河北定县)人。神䴥元年(428),与翟乔等2千余家举旗反抗北魏。以西山(太行山)为据地,四出攻袭郡县,击败前往围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