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济纳河卫
见“阿的讷河卫”(1236页)。
见“阿的讷河卫”(1236页)。
金大臣。本名千家奴,一名永中。女真族。独吉氏。明昌六年(1195),为行省都事,累迁同佥枢密院事。承安三年(1198),为兴平军节度使,改西北路招讨使。任内,增缮西自坦舌,东至胡列么近六百里界壕之女墙
蒙古语音译。又作“札尔扈齐”,意为“掌管诉讼之人”。准噶尔兀鲁思负责司法的官员,辅佐图什墨尔治理政事,兼办一切刑名贼盗案件。定员6名。后清廷授六札尔固齐为散秩大臣。
?—1684绰号羊胡子。清康熙朝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琼山县人。黎族。康熙十六年(1677),曾与琼山县黎族首领那义、那嘎等聚众反抗官府。翌年失败后,带领部分群众转入深山,积蓄力量,伺机再起。二十年(1
见“捏古伯”(1854页)。
新疆塔吉克语,意为“依附(或)伺候官员的人”。似为维吾尔语“燕齐”音转。地位同于奴隶。始于19世纪末买买提·克里木继为色勒库尔(今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阿奇木伯克之时,他利用充当通判厅属吏之机,强迫
金朝官员。又作乌林答赞谟、兀林答赞谋、乌陵赞谋。女真族。乌林答氏。初充闸剌(意“行人”),办理与辽、宋来往交涉事宜。太祖天辅三年(1119),使辽议和,后又奉阿骨打命使辽,和议终不成,遂发兵克临潢。太
辽金时东北部族名。一作越棘、越里奴、伊哷齐、伊勒希、伊勒齐、伊勒奇。活动于今黑龙江东北一带。其中心一说在牡丹江与松花江汇合处,今黑龙江省依兰城附近。与※剖阿里、※盆奴里(蒲奴里)、※越里笃、※奥里米合
?—1859清朝大臣。蒙古族文人。蒙古正黄旗人。额哲忒氏。字雨田。嘉庆二十四年(1819)举人。充实录馆誊录。道光四年(1824),书成,议叙知县。十年(1830),选甘肃陕西县知县。十五年(1835
见“艾拉汗”(436页)。
清代所设游牧旗之中的主要一种。清廷对蒙古的统治体制是:八旗蒙古、外藩蒙古和内属蒙古。外藩蒙古实行王公(封爵)制度、札萨克制度和盟旗制度;内属蒙古实行总管旗制度;此外由于对藏传佛教的特殊政策而产生喇嘛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