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若干氏
见“阿伏干氏”(1222页)。
见“阿伏干氏”(1222页)。
见“秃里”(1082页)。
1634—1695清朝将领。又作郎谈。满洲正白旗人。瓜尔佳氏,内大臣武拜之子。年14任三等侍卫。顺治六年(1649),迁二等侍卫。大同总兵姜挐叛,奏命随端重郡王博洛讨之,以功进一等侍卫。八年(1651
藏传佛教举行法事的一种称谓。《元史·释老传》载: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有曰出朵儿,华言出水济六道也。”藏语cho gtor ma,译为“出水济道”,举行法事时,以食物投于水中,以
①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意为“采薪之子”。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温迪罕阿徒罕。 ②(1056—1120)金初将领。温迪罕(痕)部人。女真族。温迪罕氏。年17从完颜撒改、完颜斡带等统一女真诸
官名。①汉代中央及郡县所置官,其职责为典领文书等,魏晋后渐为统兵开府大臣幕府,参与机要、总领府事之僚属,与参军同为要职。 ②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南北朝前诸史《高句骊传》皆载,为高句骊国官名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和鄂尔勒克第三子,※书库尔岱青弟。随父徙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清顺治二年(1645),与兄伊勒登诺颜代表土尔扈特与俄国使者库德里亚佛采夫谈判,拒绝俄方提出要土尔扈特
明代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首领。蒙古族。博尔济击特氏。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第十六代孙。库缓次子。16世纪中叶,称卫拉特汗,为卫拉特蒙古诸部中第一个称汗者。
又称“勒司廊”,汉语通称“议事庭”。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的最高立法及权力机构。由宣慰使司署掌管行政、司法、钱粮、军事等主要大臣和分管各勐的※波朗”组成,议事庭长称“召景哈”。每年定于关门节和开门
1571—1635明末青海地区高僧。藏族。出生于黄河下贵德之朵尔玛塘村。七岁始于古哇新寺从其叔却吉坚参学藏文,听经法。万历十二年(1584),从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出家。十五年(1587),赴西藏学习
土族语音译,亦称“卡安过”,意为“领头人”、“总管”。旧时青海互助地区土族对村寨头人的称谓。一般由民众推举产生,或由村民挨户轮流担任。但多由富户充当。任期1—3年。职责是:召集村民商议宗教或其他重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