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特勤
喀喇汗王朝汗族。哈桑(哈龙)·博格拉汗子。伊斯兰历四一一年(1020—1021),为河中中部地区统治者,从伊斯兰历四二三年(1031—1032)起,拥有桃花石·喀喇可汗称号。四二六年(1034—1035),与花剌子模(咸海一带)沙赫哈龙结盟。出兵进攻伽兹纳王朝阿姆河以北地区。同年卒,子玉素甫嗣位。
喀喇汗王朝汗族。哈桑(哈龙)·博格拉汗子。伊斯兰历四一一年(1020—1021),为河中中部地区统治者,从伊斯兰历四二三年(1031—1032)起,拥有桃花石·喀喇可汗称号。四二六年(1034—1035),与花剌子模(咸海一带)沙赫哈龙结盟。出兵进攻伽兹纳王朝阿姆河以北地区。同年卒,子玉素甫嗣位。
见“狄后”(1104页)。
旧时东北满族、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等族一种冬季御寒鞋。亦作乌拉、乌腊、乌剌(喇)、护腊。起源较早,《满文老档·太祖朝》、《建州纪程图记校注》均有记载。其形制方口圆头,纳褶抽脸,鞋帮上贯皮耳,穿
参见“太和公主”(274页)。
普米族信仰的原始宗教。普米语“丁”意为“土地”,“巴”指“普米”,丁巴教即“普米土地上的宗教”。因称巫师为“丁巴”,故名。后称巫师为“韩规”,又以此为名。普米人迷信鬼,认为妇女不育、患疾病、遭灾难等,
古代胡人所佩带铸镂瑞兽或神兽的带子。“鲜卑”,也称“犀毗”、“师比”,乃带钩之名,初出自东胡,战国时传入赵国等,故《楚辞·大招篇》云“小腰秀颈,若鲜卑只”。其原义似指一种瑞兽或神兽。《史记·匈奴列传》
以某个男始祖或女始祖之后裔组成的单系继嗣群体。基本特征为;实行外婚制,在本世系群内不能通婚;始祖明确,系谱清楚;由若干近亲家族按系谱连结组成血缘村落;有头人负责领导生产、分配和组织集体活动;耕地共有,
即“祐世隆”(1766页)。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西部,东经80度9分、北纬30度46分。历属西藏达巴宗管辖,派有守卡人员驻守。1729年颇罗鼐颁发之封地文书和1737年七世达赖喇嘛批准之封地文书均提及该地。该宗政府每年还派遣
金末将领。女真族。完颜氏。历官枢密院都监、安化军节度使、右副点检。贞祐二年(1214),受仆散安贞命为右翼,与左翼沂州防御使仆散留家合兵攻杨安儿起义军。败起义军将领徐汝贤3州兵十万于昌邑东。与诸军破莱
?—1801清宗室、将领。正白旗人。姓爱新觉罗氏。乾隆二十七年(1762),由闲散宗室授三等侍卫。升头等侍卫。四十一年(1776),以副都统衔赴西藏办事。五十一年(1786),改福州将军。次年,率驻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