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蜡田
旧时土族土地租佃形式。亦称香烟地。始于明朝。流行于青海土族地区。明朝将土田分为官田与民田两种,并以土地作为庄田赐予寺院,寺院再将土地租给农民,收租以酥油和肉类为主,故名。此租为定额租,无论收成丰歉,乃至歇地,均须按规定数量交租。此外,佃户还要额外交纳饲草与菜籽油。
旧时土族土地租佃形式。亦称香烟地。始于明朝。流行于青海土族地区。明朝将土田分为官田与民田两种,并以土地作为庄田赐予寺院,寺院再将土地租给农民,收租以酥油和肉类为主,故名。此租为定额租,无论收成丰歉,乃至歇地,均须按规定数量交租。此外,佃户还要额外交纳饲草与菜籽油。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萨尔布卫,并说清代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120里有萨尔布河,又有萨尔布窝集、萨尔布屯。
见“郭夏拉达”(1904页)。
即“乌珠留若鞮单于”(353页)。
?—310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王子。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汉国创建者※刘渊子。河瑞元年(309),封齐王。次年,父临终前,委为大司徒,受遗诏辅政。与鲁王刘隆、北海王刘乂并称“三王”,总强兵于内
?—1868清末蒙古族起义首领。内蒙古卓索图盟喀喇沁右旗人。家贫,父母早亡,以贩马为生。咸丰九年(1859),聚众起义。后赴达尔罕王旗联络弥勒僧格、赵保承(绰号二喇嘛,蒙古人),发动蒙汉群众参加反清斗
西夏契约。典当商人裴松的契约底帐,写于西夏天庆十一年(1204)五月,存15件,皆残。立文人分别为兀女浪速、刘折兀埋、夜贺尼、夜利那征布等。多用畜产品如皮裘、帐毡等典粮食,大麦加三利,小麦加四利。三个
见“五屯河卫”(265页)、“兀同河卫”(110页)。
1739—1804清代青海佑宁寺活佛,即王呼图克图二世。土族。生于今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东沟乡拉东村。乾隆三年(1737),王呼图克图一世曲吉扎巴班觉圆寂后,被认定为其转世灵童,迎入佑宁寺,在显宗札仓学
书名。明张雨编撰。12卷,嘉靖二十六年(1547)成书。明制,“巡按监察御史,每三年一次阅视各镇军马、器械,体察将官贤否,同画图具奏,并缴本查照施行”。是书即作者为巡按陕西监察御史时之作。卷首为作者引
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维吾尔语,“白水”之意,因阿克苏河得名。今新疆阿克苏县。乾隆二十三年(1758),设办事大臣。三十一年(1766),隶乌什参赞大臣。四十四年(1779),改设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