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侬
佤语音译。“侬”意为“单方”,“麻”即“耕地”。解放前云南省西盟佤族地区对个体家庭自耕地的称呼。由于铁制的砍刀、斧、锄、铲、镰等农具从外族大量传入和广泛使用,使得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单独耕种已成为可能,原先属家族或村社集体所有的耕地,到解放前夕已逐步为个体家庭长期占有使用和变为私有,虽仍普遍存在二三户私有伙耕或伙有伙耕的土地,但个体家庭自耕已成为当地主要生产方式。
佤语音译。“侬”意为“单方”,“麻”即“耕地”。解放前云南省西盟佤族地区对个体家庭自耕地的称呼。由于铁制的砍刀、斧、锄、铲、镰等农具从外族大量传入和广泛使用,使得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单独耕种已成为可能,原先属家族或村社集体所有的耕地,到解放前夕已逐步为个体家庭长期占有使用和变为私有,虽仍普遍存在二三户私有伙耕或伙有伙耕的土地,但个体家庭自耕已成为当地主要生产方式。
门巴族民间的一种木制大长柜。采用硬质木板制作,一般长170厘米、宽60厘米、高100厘米。四周及底部均由榫孔衔接,其盖为活动的板块,内用竖板间隔2—3格。门隅北部地区每个居室都陈设若干个,供存放粮食、
“辖懒”,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的,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南辖懒为※品部下之一石烈。又,※六院部下有以“辖懒”为名的石烈。
即“豆莫娄”(983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册封一些被其统治的民族头人的称谓。解放前傣族封建领主把受其统治的哈尼、布朗、拉祜等民族的地域划分为12个单位,称“火圈”(每个“火圈”包括几个或十数个自然村)。每
?—1773清代藏族王公。七世达赖喇嘛之兄,索诺木达尔扎之子。雍正十三年(1735),承袭桑日、桑珠颇章和桑耶庄园,清赐予阿齐图达尔罕头衔及印章。乾隆九年(1744),袭父辅国公爵。多次参与典礼、巡游
参见“附邻”(1259页)。
见“镇南关之役”(2511页)。
拉祜语音译,意为“放债”。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债的一种称谓。解放前随着当地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放债现象已很普遍,所放债务主要是粮和钱,借债多为贫苦农民,原因主要有青黄不接时缺口粮和生病及婚丧
即“岩大五”(1408页)。
1696—1776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乌雅氏。雍正十年(1732),由刑部笔帖式擢堂主事,历官员外郎、郎中、江宁知府等。乾隆二十年(1755),迁刑科给事中,巡视台湾。二十二年,擢镶黄旗汉军副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