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戚克
清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康熙十九年(1680),以署护军校从征云南叛将吴世璠。二十年,至广西西隆州,敌将军何继祖、王宏勋等率兵万余据石门坎山险隘口。随征南大将军赖塔进击,夺其隘。又破敌帅张光先等于黄草坝地方。长驱直抵云南城下。败敌帅胡国秉等。又随都统希佛等败敌将军马宝、巴养元于乌木山。以功授云骑尉。三十六年(1697),从抚远大将军费扬古由西路征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噶尔丹于昭莫多(土拉、克鲁伦两河上源之间),败之,叙功为骑都尉。
清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康熙十九年(1680),以署护军校从征云南叛将吴世璠。二十年,至广西西隆州,敌将军何继祖、王宏勋等率兵万余据石门坎山险隘口。随征南大将军赖塔进击,夺其隘。又破敌帅张光先等于黄草坝地方。长驱直抵云南城下。败敌帅胡国秉等。又随都统希佛等败敌将军马宝、巴养元于乌木山。以功授云骑尉。三十六年(1697),从抚远大将军费扬古由西路征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噶尔丹于昭莫多(土拉、克鲁伦两河上源之间),败之,叙功为骑都尉。
宋代黎州境内羌人一支,参见“弥羌部落”(1541页)。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始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国12等级“大官”中之第三级官名,位在※“太大兄”之下,※“小兄”之上(《新唐书》列为第六级),与诸官分掌内外事,此前史书不见其名。
见“耶律只没”(1308页)。
见“完颜亶”(1147页)。
苗族自称。也作勐。苗语译音。分布在川黔滇地区讲川黔滇方言的苗族,大多使用此自称。其支系尚有蒙豆、蒙来、蒙柏、蒙格勒(以上他称白苗)、蒙周、蒙贝(花苗),蒙斯,蒙抓(青苗),蒙刷(汉苗)、蒙博(黑苗),
即“西陲要略”(705页)。
藏语音译,意“承担支差义务的草场”。旧时西藏天然草场全部为※三大领主占有,※差巴只有对草场的使用权,且是在为领主支各种劳役、实物与货币差的前提下被领主分予的,由当地差巴个人或共同使用。也有在共同使用的
辽宋间重要战役。又作镇江之战。天会五年(北宋靖康二年,1127),金灭北宋后,继续南下,欲一举再灭南宋。宋高宗妥协退让,放弃中原,南逃扬州。七年(南宋建炎三年,1129)五月,完颜宗翰遣拔离速领兵南袭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乌什郡王※霍集斯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乌什伯克讦告,与父同被送北京。寻受命返阿克苏,承管乌什、吐鲁番、和田等地祖业。
见“斡脱”(24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