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清江苏无锡人,字子山。工诗善画。与顾贞观、杜诏等结诗社。有诗集、《华氏文献集》。
【生卒】:1619—1700【介绍】:清山东安丘人,字昆石。学者称直斋先生。以力耕致富。精研经史及宋儒书,尤笃好朱熹之学。有《近思续录》、《读书日记》、《冷语》。
【介绍】:唐人。张鐇子。昭宗乾宁二年,以父卒于泾原节度使任,权知留后,旋拜节度使。四年,加检校司徒同平章事。
【生卒】:?——1197字德玉,大兴宝坻(治今北京)人。聪敏,晓吏事,善理钱谷,但吝啬好利。正隆中,擢进士第,为清源主簿,渐迁永清令,又以治绩迁同知定武军节度使事、兴中府治中。章宗即位,授中都路都转运
【生卒】:?——1661多铎长子。初封郡王,后袭豫亲王,顺治十五年(1658)为安远靖寇大将军,南征湖南,入贵州,进至云南,击败李定国、白文选军。亦因多尔衮之事降为信郡王。顺治十八年正月卒。谥宣和。
【介绍】:清江苏常熟人,字八千。诸生。好学不倦。善书,工画山水,书画并入妙品。
【介绍】:十六国时后秦天水人。耆儒硕德,经明行修。后秦主姚兴时隐居不仕,教授于长安,门徒数百。兴每于听政之暇,引龛等于东堂,讲论道艺,错综名理。
字伟康。少单贫,有志行,为乡里所敬信。元帝征辟为掾属,迁太子右卫率,出为吴兴内史。后被沈充所杀。
【介绍】:唐末人。昭宗天祐初,官棣州刺史。哀帝二年,官检校司空、兖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充泰宁军节度使。
【生卒】:?——1519字德成,余姚(今属浙江)人。弘治六年(1493)进士。正德中,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宸濠反,不屈死。世宗立,赠礼部尚书,谥忠烈。【生卒】:?—1519【介绍】:明浙江馀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