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秦策二》:“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
指西汉丙吉。丙吉于汉武帝时曾任廷尉右监,故称。豆卢回《登乐游原怀古》:“至哉丙廷尉,感激义弥敦。”
东汉伏波将军马援在交趾时常食薏苡果实。南方薏苡果实较大,马援载回一车薏苡为种。在其死后被人诬为载回的是南方明珠、文犀。见《后汉书·马援传》。后比喻蒙冤被谤。陈子昂《题居延古城赠乔十二知之》:“桂枝芳欲
【介绍】:见胡元龟。
【介绍】:见戴叔伦。
谓处以死刑。语出汉司马迁《报任安书》:“今少卿报不测之罪,涉旬月,迫季冬,仆又薄从上上雍,恐卒然不可讳。”不可讳,谓任安将被处死。李商隐《哭虔州杨侍郎》:“深知狱吏贵,几迫季冬诛。”
《山海经·海外北经》:“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后因以“弃杖”比喻绝处逢生。张说《喜度岭》:“弃杖枯还植,穷鳞涸更浮。”
唐皇甫冉、皇甫曾撰,明刘润之辑。明正德十三年(1518)刘成德辑刻《大历二皇甫诗集》八卷,计皇甫冉诗七卷,皇甫曾诗一卷,是为《四库全书》底本。《四库全书》据江苏蒋曾莹家藏本收录《二皇甫集》七卷,计曾诗
天亮时。杜甫《偪侧行赠毕四曜》:“晓来急雨春风颠,睡美不闻钟鼓传。”
即春秋时郑国著名外交官公孙挥,时称行人子羽,能言善辩。韩翃《别汜水县尉》:“赋诗或送郑行人,举酒常陪魏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