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法
明代关于诬告者反坐的法律。明太祖朱元璋认为: “奸徒不抵,善人被诬者多矣”,于是规定“自今告谋反不实者,抵罪”。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 专定《诬告法》,其中规定:诬告三、四人者杖一百、徒三年。诬告五、六人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诬告十人以上者,凌迟处死, 枭首其乡,家属流放边远地区。明代对诬告者,加等治罪。如被诬告当笞罪者,加所诬罪二等。流徒杖罪者,加所诬罪三等。诬人死罪已决者,反坐以死刑。
明代关于诬告者反坐的法律。明太祖朱元璋认为: “奸徒不抵,善人被诬者多矣”,于是规定“自今告谋反不实者,抵罪”。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 专定《诬告法》,其中规定:诬告三、四人者杖一百、徒三年。诬告五、六人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诬告十人以上者,凌迟处死, 枭首其乡,家属流放边远地区。明代对诬告者,加等治罪。如被诬告当笞罪者,加所诬罪二等。流徒杖罪者,加所诬罪三等。诬人死罪已决者,反坐以死刑。
北宋仁宗时规定佃客身份地位的一项诏令。仁宗即位后,鉴于佃客身份低下,许多佃客被强行编入税户,影响农业发展以及国家正常的财政收入和社会安定,而南方诸路尤甚。故于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十一月,诏令江淮
辽侍卫亲军之一。述律后(即应天皇后)在跟随太祖阿保机征战,或留守宫帐时,由俘获的蕃汉人户中拣选壮勇约两万人,组建一支侍卫精锐部队, 战斗力极强。因珍视之如珊瑚, 故名“属珊”。述律后死,属珊被改编为御
春秋时期华夏大国为争夺霸权提出的一种外交策略。春秋时期,王室衰微,但在名义上还保持天下共主的地位。提倡尊重周王室(即“尊王”),可以抓住天子这面旗帜,收到“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效果。另外,由于王权衰落,
一称“闽南起义”。福建小刀会属小刀会系统的建帮和兴化帮,为福建华侨陈庆真于道光末年在厦门所重建,属天地会支派,沿袭天地会组织、歌诀、口号、“腰凭”等,成员以小刀为标志。因陈庆真归国时“购有小刀数百柄,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沙俄趁英法联军攻陷天津之机胁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6月13日(咸丰八年五月初三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俄国驻华公使普提雅廷在天津海光寺签订。共十二条,主要内容为:除
清末洋务派与顽固派的大论争之一。1880年(光绪六年)中俄边境吃紧,应召入京商议军事的淮军将领刘铭传条陈“急造铁路”,指出铁路“于用兵尤不可缓”,并提出修筑北京至汉口、北京至浦口和北京至沈阳、北京至甘
北宋末年农民起义之一。因其曾以梁山泊(今山东东平南)为根据地,活动于黄河以北、以南广大地区,故亦称梁山泊农民起义或河朔农民起义。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宋江等三十六人以梁山泊为依托聚众起义。转战于
努尔哈赤率兵围攻明朝山海关外重镇宁远卫的战役。天启六年(公元1626年)正月,努尔哈赤率军围攻宁远(今辽宁兴城)。明朝继熊廷弼之后,以孙承宗经略蓟辽。孙承宗命参将袁崇焕守宁远,修工事,兴屯田,积极备战
隋、唐时为储粮备荒而在民间设置的粮仓。因“义仓”设于当地村社,故又称“社仓”。北齐始征义租,于州县设仓储存。开皇五年(公元585年),隋文帝采纳度支尚书长孙平的建议,令诸州百姓及军人,共立义仓, 藏储
春秋时期晋楚之间的一场战争。公元前579年,宋国华元约合晋楚二国弭兵结盟,事后两国都无诚意遵守盟约,仍然为争夺势力范围明争暗斗。公元前576年,楚进兵郑、卫,郑背晋与楚结盟。晋怒而伐郑,楚恭王亲自领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