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部续纂处分则例
四卷。书为道光九年(1829)后修成,前有兵部奏疏,其卷一、卷二为八旗则例、卷三、卷四为绿营则例。是书反映了道光时代许多方面的社会现实,如卷一中的拿获邪教、邻境盟党人犯,卷三中的革兵为匪,兵丁结伙抢夺犯人、殴打官吏,卷四中铁铺奸商诓骗银两、粮船水手纠众残杀,等等均可见当时风气。有清末刊本。
四卷。书为道光九年(1829)后修成,前有兵部奏疏,其卷一、卷二为八旗则例、卷三、卷四为绿营则例。是书反映了道光时代许多方面的社会现实,如卷一中的拿获邪教、邻境盟党人犯,卷三中的革兵为匪,兵丁结伙抢夺犯人、殴打官吏,卷四中铁铺奸商诓骗银两、粮船水手纠众残杀,等等均可见当时风气。有清末刊本。
一卷。清邓廷桢(1775-1846)撰。廷桢字嶰筠,江苏江宁(今南京)人。嘉庆六年(1801)进士,改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历官安徽巡抚,两广总督。精音韵之学,著作尚有《双砚斋笔记》、《诗双声叠韵谱》
十四卷。清李鼐元(约1791前后在世)撰。李鼐元字味堂,号墨庄,绵州(今四川绵阳)人,生卒年未详。乾隆四十三年(1778)进士。官宗人府主事。与兄调元、弟骥元,有绵州三李之称。此集编年而不分体。始于乾
二卷。清刘天真撰。刘天真字汝迪,号去伪,兴国州人。由岁贡生官任安仁县训导。其讲《易》,大旨认为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其六七八九之数,乃一二三四倚五而成。盖即参天两地而倚数之说。张尚瑗序之说
四十五卷。明周圣楷撰。圣楷字伯孔,湘潭(今属湖南)人。生卒仕履不详。该书是一部专门记录楚中人物名胜的地方志书,大致以人物为主,以山水古迹附之。书分二十五门,曰大臣、名臣、大将、智谋、谏诤、文苑、良史、
四卷。清叶德辉(1864-1927)撰。叶德辉生平事迹见《观古堂诗录》。在本书中叶德辉举其所藏所见之著名遗迹,上至两汉石刻,迄于元、明、清,而加以评论,以七言绝句咏之,并自注为之考证。书中谓天堂地狱之
一卷。清范青撰。范青生平详见《筠溪集》辞目。此书为范青所自编。共小令十一阕,中调二十七阕,长调十七阕。又附入太仓许旭和词一首。
十卷。明陈绍儒(约1551年前后在世)撰。陈绍儒,字师孔,南海(今广东佛山市郊)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七年(1538)进士。官至南京工部尚书。陈绍儒工诗,音调谐美。著有《大司空遗稿》等。是集为诗文集,
五卷。清张应誉撰。张应誉,字伊知,直隶南皮(今河北南皮县)人。贡生,生卒年不详。是书分《周易》三卷、《春秋》二卷,大都风格近于宋学,虽名义上探源于《唐正义》,然实则是折衷于程朱胡氏之学说,一些地方还采
八卷。清陈作霖(1837-?)撰。陈作霖,字伯雨,晚号雨叟,可园老人、冶麓老人,重光耄道人。江宁(今江苏南京)人。咸丰元年(1851)中秀才,光绪元年(1875)举人,曾得侯补教谕衔,终生不得实授官职
一百七十六卷。清圣祖玄烨(生平详见《御制诗集》)撰。。此集前后共分四集。前三集为大学士张英等所编。《初集》收康熙二十二年(1683)之作,凡四十卷;《二集》收康熙三十六年以前之作,凡五十卷;《三集》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