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刑法考
五十四卷。清沈家本撰。沈家本,浙江归安县人。清光绪进士。官至刑部左侍郎、修订法律大臣、法部大臣。其精于法律,有关著述颇丰。是书有总考四卷,分考十七卷、赦考十二卷、律令考九卷,狱考、刑具考、行刑之制、死刑之数、唐死罪、总类、充军考、盐法私书、私茶、酒禁同居丁年诸考、律目考、《明大诰·峻令》考各一卷,共计五十四卷。有沈寄簃遗书本、中华书局点校本。
五十四卷。清沈家本撰。沈家本,浙江归安县人。清光绪进士。官至刑部左侍郎、修订法律大臣、法部大臣。其精于法律,有关著述颇丰。是书有总考四卷,分考十七卷、赦考十二卷、律令考九卷,狱考、刑具考、行刑之制、死刑之数、唐死罪、总类、充军考、盐法私书、私茶、酒禁同居丁年诸考、律目考、《明大诰·峻令》考各一卷,共计五十四卷。有沈寄簃遗书本、中华书局点校本。
六卷。明丰坊(详见《古易世说》)撰。《古书世学》所列经文据今、古文石经,并兼采日本、朝鲜二古本以相契合,故称“古书”。坊以楷书解释经文,取其先祖宋代丰稷的正音,曾祖父丰庆的续音,父亲丰熙的集释,又自为
八卷首一卷,清邢锡晋修,胡光琦纂。胡光琦,曾任盐亭县知县。盐亭旧志编纂于乾隆二十八年(1763),主其事者为县令董梦曾。仅二十余年,胡光琦复为此志。盖张松孙守潼时,于志乘别具苦心,郡志既成后,复以次逮
一百二十卷。明徐元太(生卒年不详)撰。徐元太字汝贤,宣城(今属安徽)人。嘉靖年间进士,累迁吏部主事,顺天府尹等。官至刑部尚书。徐元太阅读经、史、子、集及释、道诸书,把书中的譬语喻言,随手抄录,历经二十
八卷。美国洪士提反(生卒年不详)译。书前有光绪十二年(1887)序,由序中可知洪士提反为传教士,曾在烟台施医。此书译自英国思快尔《本草集注》,又参考西方人所撰述的中国本草诸书,编辑而成此书。卷一为药名
五十卷。宋孙逢吉(生卒年不详)撰。孙逢吉字彦同,富春(今浙江省富阳)人。宋隆兴元年进士。宋宁宗时官秘书监、吏部侍郎。此书专门纪宋以前各朝代的官制,每官先列周官典章,次叙历代制度的沿革、名姓故事。引文系
三十四卷。明吴昭明(生卒年不详)撰。汪道昆增订。吴昭明其人不详,汪道昆字伯玉,嘉靖年进士,官至兵部左侍郎。本书于诸类书之中掇拾残剩,割裂饾饤,编辑而成,又都不著明出处。一部陋俗之作。可能为坊刻托名。
二十四卷。明刘球(1392-1443)撰。刘球,字求乐,更字廷振,江西安福人。永乐十九年(1421)进士。授礼部主事,因胡滢荐侍经筵,改为翰林侍讲。正统初,王振欲征麓川,刘球力谏,忤王振,逮系诏狱,为
九十五卷。南宋黄震(1213-1280)撰。黄震字东发,慈溪(今浙江宁波西北)人。宝祐四年(1256)中进士。历任吴县尉、抚州知州、江西提点刑狱、浙东提举常平等职。宋亡后,隐居宝幢山,饿死师事五文贯,
八卷。明高叔嗣(1501-1537)撰。高叔嗣,字子业,号苏门山人,祥符(今河南开封)人。少时受知于李梦阳。年十六,作《申情赋》几万言,见者惊异。与兄仲嗣并有才名。嘉靖二年(1523年)进士,授工部主
四卷。清胡思敬(见《退庐诗集》)撰。。此编均七言绝句。每首附注时事,颇多轶闻,足备史乘之采择。如卷四纪孝钦后为群小所挟,欲久居西安,刘坤一、张之洞、袁世凯合疏力谏云:“一丸安可塞函关,杜宇声声唤帝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