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旧本题明息斋居士(其人不详)撰。此书所载,多为调摄养生之方,都是引于古旧书之文,无所论断。《四库提要》据编修程晋芳家藏本,著录于道家类存目。现存《学海类编》本。
见《示儿编》。
一卷。清李慈铭撰。李慈铭,有《魏书札记》,已著录。是书篇幅不长,所校多在高祖、炀帝两人本纪和礼仪、天文、地理三志,余则寥寥无几,又有空泛不确之处。但炀帝本纪中多条考证均颇为详确,可为参用。《越缦堂读史
六卷。明钱澄之(1612-1693)撰。澄之字饮光,初名秉澄,字幼光,安徽桐城人。明季诸生,通经学,从黄道周学《易》。桂王称帝授庶吉士,官至编修、知制诰。清兵破桂林,削发为僧,名西顽。著有《所知录》、
五卷。清郑端撰。郑端,字司直,直隶枣强(今属河北)人。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官至江南巡抚。本书仿吕坤《明职》体例、内容而作。主要记述清代中央及地方各级机构的职掌、法规,以备各级官员参考采用。所列
三十八卷。明黄省曾(1490-1540)撰。黄省曾,字勉之,吴县(今江苏吴县)人,嘉靖举人。尝从王守仁、湛若水游,又拜李梦阳为师,学习写作诗文。以任达跅弛终其身。著有《五岳山人集》、《西详朝贡典录》。
二卷。明洪武中奉敕撰。《四库》馆臣在编《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时从《永乐大典》中辑出,列入存目。此书分二卷,六个子目,一曰笃亲亲之义、二曰失亲亲之义,以此训朝廷也。三曰善可为法、四曰恶可为戒、五曰立功国家
一卷。汉马融撰。清马国翰辑。《隋书·经籍志》著录梁有《毛诗》十卷,马融注,亡。《经典释文·序录》云,马融注十卷。《唐志》以下不著录。是书据《毛诗正义》和《经典释文》辑录十一节、《水经注》一节。郑玄《诗
一卷,附记疑一卷。宋朱熹(敬称朱子)撰。是书以斥当代诸儒杂于佛老之学。共有苏轼《易传》十九条,苏辙《老子解》十四条,张九成《中庸解》五十二条,吕希哲《大学解》四条,皆摘录原文,各为驳正于下。末有乾道二
三十六卷。清魏荔彤(约1685前后在世)撰。魏荔彤,字念荔,直隶柏乡(河北柏乡)人。魏裔介之子。生卒年不详。年十二补诸生,以资入为内阁中书,选凤阳同知,后官至江苏按察使。嗜好古学,勤奋著述,罢官后杜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