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县志
十九卷。清李德溥修,方骏谟纂。李德溥,字伯泉,号湘浦,河南监漳人。咸丰八年(1858)举人,同治四年进士,九年知宿迁县事,十一年复任。著有《蛾木斋诗文集》、《宦海一勺》等。方骏谟,字元徵,一字耐余,清阳湖(今武进县)人。方氏工文善词,淡于名利,宦至安徽直隶州知州。著有《敬业述事室文稿》等。此志立体为四表九志传三,布置殊为有序,其文亦雅健。《纪事沿革表》记载较详,间加案语考订。《辨例》对宿迁县境沿革变迁,考证详确,以纠前志之误。有清同治十三年(1874)刻本。
十九卷。清李德溥修,方骏谟纂。李德溥,字伯泉,号湘浦,河南监漳人。咸丰八年(1858)举人,同治四年进士,九年知宿迁县事,十一年复任。著有《蛾木斋诗文集》、《宦海一勺》等。方骏谟,字元徵,一字耐余,清阳湖(今武进县)人。方氏工文善词,淡于名利,宦至安徽直隶州知州。著有《敬业述事室文稿》等。此志立体为四表九志传三,布置殊为有序,其文亦雅健。《纪事沿革表》记载较详,间加案语考订。《辨例》对宿迁县境沿革变迁,考证详确,以纠前志之误。有清同治十三年(1874)刻本。
二卷。清刘天真撰。刘天真字汝迪,号去伪,兴国州人。由岁贡生官任安仁县训导。其讲《易》,大旨认为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其六七八九之数,乃一二三四倚五而成。盖即参天两地而倚数之说。张尚瑗序之说
十四种,四十九卷。清佚名编。此丛书未著编者名氏,收书以清代学者研究经史的著作为主,兼及杂家著述。其中以廖平、康有为二人著述最为重要。廖平治经前期倾向今文学,于今文学颇有贡献。康有为亦主今文之说,故二人
一百五十卷。赵汝愚编。赵汝愚(1140一1196),南宋饶州余干(今江西余干西北)人,字子直。宋宗室,乾道(1165-1173年)进士,除秘书省正字,寻以集英殿修撰帅福建,绍熙(1190-1194)初
一卷。三国吴徐整撰,清王谟辑。徐整,字文操,豫章(今江西南昌市)人,官太常卿。《隋书·经籍志》著录《毛诗谱》三卷,早佚,《新唐书·艺文志》不载。是篇从陆德明《经典释文·序》钞录出一条,述《毛诗》世次。
十二卷。元汪泽民(1273-1355)、张师愚合编。汪泽民,字叔志,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人。延祐五年(1318)进士,授承事郎,同知岳州路平川州事,历南安、信州两总管府推官,后补平江路总管府推官,调济
十二卷。张自超(?-1717)撰。张自超字彝叹,高淳(今属江苏)人,清代经学家。张自超之研究经史,期于躬行实践,康熙四十二年中进士后授经讲学,文行日著,未仕而卒。此书以朱熹谓《春秋》据事直书为旨。张氏
又名《文典类涵》。二十八卷。清周世樟(1636——?)辑。世樟字章成,号安素,江苏太仓人。诸生,经学家。作品有《五经类编》、《诸经略说》、《经义辨讹》、《辨疑标目》等。唐孙华(1634-1723)《五
十五卷。清金鹗撰。金鹗嘉庆时期贡生,生卒年及事迹不详。金鹗才思敏捷,博闻强识,于书无所不读,长考据之学,时人争聘为弟子师,尚书汪廷珍聘至家中,两年后逝世,年仅四十九岁。著此书及《四书正义》。该书各卷内
八卷。清胡嗣运撰。胡嗣运字鹏南,安徽绩溪人,副贡生。此书设为问答,对于《尚书》要义,颇有所阐发。比如胡嗣运认为“四岳”是一个人,并举“三老”也是一个人为例证。《尚书》中的“四罪”,不是《左传》中的“四
各一卷。清李文炤(详见《周易本义拾遗》)撰。该书对《太极图说》、《通书》、《西铭》等书,只解其大义。因于原注下别加案语,发挥其说,故曰“拾遗”。《四库全书总目》有该书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