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盐法续增备考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首有恩锡序,恩锡,正黄旗满洲荫生,同治时任山东盐运使,后官至江苏布政使,历置江苏巡抚漕运总督。是书卷一为盛典,豁免赏需及嘉庆十三年(1808)后捐输河工军需各案。卷二上为优恤九案,卷二下为优恤八案,卷三为帑本刊二十案,卷四上为道光七年调剂前案,卷四下为道光八年调剂后案,卷五上为盐务条例五宗,卷五下为盐法条例,卷六为附录。是书辑录了嘉庆二十五年(1820)至道光八年(1828)间有关案例,可补《清会典》、《清盐法志》等不列例案全文之不足。有清同治刊本。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首有恩锡序,恩锡,正黄旗满洲荫生,同治时任山东盐运使,后官至江苏布政使,历置江苏巡抚漕运总督。是书卷一为盛典,豁免赏需及嘉庆十三年(1808)后捐输河工军需各案。卷二上为优恤九案,卷二下为优恤八案,卷三为帑本刊二十案,卷四上为道光七年调剂前案,卷四下为道光八年调剂后案,卷五上为盐务条例五宗,卷五下为盐法条例,卷六为附录。是书辑录了嘉庆二十五年(1820)至道光八年(1828)间有关案例,可补《清会典》、《清盐法志》等不列例案全文之不足。有清同治刊本。
一卷。廖树蘅(生卒年未详)撰。、事迹见《珠宗草庐诗钞》。此其文集,文颇平实,无轻佻环薄之习,是其所长。惟于文律不甚讲求,故语句颇有疵漏。如《游衡山记》云:“汉唐勋戚多陪陵,高冢祁连,与国无极。”按:祁
六卷。明钱一本(1539-1617)撰。钱一本,详见《像象管见》条。该书在《像抄》的基础上,又舍数而言理。其言理,舍天而言人;其言人,又舍事而言心;推而至于性命。体例近乎语录,论说又多支离。如谓许由让
五卷。清代任德成撰。任德成字象元。全书把朱熹《白鹿洞规》原文各分段落列于每卷之首,并援引历代名儒的名言在各段之后,共有二百零四条,书前有作者的“读《白鹿洞规》文约”,其中列举了邵子、周子、二程子、张子
十六卷。清魏茂林撰。魏茂林字涤生,一作笛生,闽县(今福州市闽侯县)人。乾隆中,由部郎官直隶通永河道。通训诂之学,所著尚有《别雅辑证》、《国朝十七科同馆诗赋题解》。另有《覃雅广腋天部类掖》、《天部二十九
十卷。清严光禄撰。严光禄,浙江桐乡人,生卒、仕履均不详。《诗钞》收《东山集》三,《大梁游草》二。东山乃严光禄之故乡,无林泉洞壑之胜,较泰山之高,不过一抔土。诗人自谦,以东山名其藉。诗人力主“吟诗必有可
四卷。清李清(生卒年不详)辑。李清,生平不详。该法帖承明晋藩之“宝贤堂”命名,勒刻于康熙五十七年(1719年),共四卷。其中第一卷有朱文公和唐代褚遂良、宋代的黄庭坚;第二卷有元代赵孟頫,明代的唐寅、文
二十一种,一百二十三卷。清焦循(己著录)撰。是书收三类书。一类为易学著作,有《易学三书》(包括《易章句》、《易图略》、《易通释》)、《易话》、《易广记》;一类为其余经学著作,有《六经补疏》(包括《论语
二十四卷。明魏显国撰。显国情况见《历代相臣传》条。该书主要记载历代著名官吏生平事迹,分两类,前21卷为历供循吏,录自宓不齐、仲由至刘秉直。后3卷为历代酷吏,录自郅都至敬羽。书中材料大多全录史传原文,偶
①七卷。明金江纂修。金江字孔殷,浙江义乌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任高唐州知州。高唐州志创自天顺四年学正卢瑞,再修于嘉靖元年州守王大化,此志为三修。金江宰高唐州,求而览卢志、王志,芜且梓漫漶不存。遂
一卷,《续刻》一卷。清武淑仪(生卒年不详)撰。武淑仪,字倩霞,今江苏太仓人。钱宝玙序言:“女史妙才淑德,闾里同钦针黹工。”凡诗百余首。是书为清光绪十一年(1831)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