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文宪集
四卷。明彭时(1408-1475)撰。彭时,字纯道,安福(今属江西)人。正统间进士第一,授修撰,累官至吏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进少保,谥文宪。著有《彭文宪集》(《可斋杂记》已著录)。此集原本十卷,年久散佚。此本为其六世从孙彭笃福所编刻,盖掇拾残剩之帙而成之,凡四卷。因而其著述于此仅可窥一斑,不足见其所长也。时立朝三十年,持正存大体,有古大臣风,故其诗文台阁之气较重,往往缺乏真情实感。此集初刻本(成化十八年彭颐刊刻)仍存于世,题为《彭文宪公集》共八卷。
四卷。明彭时(1408-1475)撰。彭时,字纯道,安福(今属江西)人。正统间进士第一,授修撰,累官至吏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进少保,谥文宪。著有《彭文宪集》(《可斋杂记》已著录)。此集原本十卷,年久散佚。此本为其六世从孙彭笃福所编刻,盖掇拾残剩之帙而成之,凡四卷。因而其著述于此仅可窥一斑,不足见其所长也。时立朝三十年,持正存大体,有古大臣风,故其诗文台阁之气较重,往往缺乏真情实感。此集初刻本(成化十八年彭颐刊刻)仍存于世,题为《彭文宪公集》共八卷。
一卷。汉郑众(详见《周官解诂》)撰,清马国翰辑。汉平帝下诏命令刘歆等杂定婚礼,四辅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属,都按照礼来娶迎,立轺併马。(见《通典》五十八。)可见,汉人时曾经杂定婚礼,是书有百官六礼辞,可能
一卷。清焦循(1763-1820)撰。循字里堂,江苏甘泉(今江苏扬州)人。清代哲学家、数学家、戏曲理论家。著有《易图略》八卷、《里堂学算记》、《易章句》、《易通释》、《孟子正义》、《曲考》、《剧说》、
十六卷。附朱注引用文献考略四卷。清李中培撰。李中培字根五,广东梅县(今广东梅县)人。是书系中培在《朱子不废古训说》课稿基础上参稽群籍而成。首叙《论语》、《孟子》及《礼记》、《中庸》、《大学》各注疏源流
二卷。清江忠源(1812-1854)撰。其事迹见《江忠烈公后集》(辞目)。是编首载左宗植题辞称:“忠源之所言者皆其所行,他人不能为其人,宜不能为其诗。”是集凡数刻,早为咸丰五年(1855)一卷本;次为
一卷。清卢德仪撰。卢德仪(1820-1865),浙江黄岩人,举人卢埚元孙女,卢肃炡之女,王维龄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光绪六年(1875)刊本。由其子太常寺卿王彦威搜辑而成,书前有张文虎所撰写的传记,孙
三十二卷。明汪镗(约1561前后在世)撰。汪镗,字振宗,号远峰,鄞县(今属浙江绍兴市)人,嘉靖二十六年丁未(1547年)进士,累官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大学士。著有《余清堂稿》。是集为汪镗诗文集。凡三十二
十六卷。清陈世箴(生卒年不详)辑。世箴字筱林,丹徒(今属江办省)人。是编乃世箴嗜读古书,采诸家文辞,体仿《文选文苑总集》,汇编成辑。内容多记忠臣孝子,遗文轶事,人心风俗之事,意在垂世立教。其记忠孝节烈
二卷。清凌廷堪(1755-1809)撰。凌廷堪字次仲,一字仲子。安徽歙县人。乾隆五十五年(1790)进士,铨授宁国府学教授。廷堪少时孤寒,追慕江永、戴震之学,博通经史,长于考辨。对中国古代礼制和乐律有
一卷。明高濂(生卒年不详)撰。高濂,字深甫,号端南道人,湖上桃花渔,钱塘(今浙江杭州市)人。《野蔌品》原收在高濂所撰的一本专讲养生享用的著作《遵生八笺)之中,后由作者摘出单行,题为《野蔌品》。《野蔌品
不著撰人名氏。内容为摄政王、肃王、衍禧王、承泽王、牙西王、波罗贝勒、泥湛贝勒等人的册文。据藏有是书的明清史料整理会载,是书为白宣纸稿本,墨书共七页,每半页横九寸六分,纵一尺二寸五分,各页上方中间残缺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