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卷。清杨恭桓撰。恭桓字穆吾,广东梅县人。生平事迹不详。作者以为诗三百篇除《周颂》外多字顺音谐,无句不韵,而今人却多不辨误读,故而在谐韵之处一一标明。另又指出大量的同音假借之本字。韵部相近而易误读之字
不分卷。清于鳌图(1750-1811)自述,其子于定保续编。鳌图字伯麟,号沧来,汉军镶红旗人,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举人。曾任江苏震泽、昭文、长洲等县知县,太仓知州,徐州知府,官至江苏按察使,此谱
一卷。英国Robertson撰,英国John Fryer、汪振声同译。Fryer,中译名傅兰雅,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是书首论公法源流,依次为公法大纲、公法沿革、自主与不自主之国、新得地与定交界法、使
三十四种,附二种。冒广生(详见《永嘉诗人祠堂丛刻》)辑。《如皋冒氏丛书》是冒广生汇辑冒氏家族历代著作而成,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曾刊刻第四集,收冒襄等人著作十三种;题“第四集”之意是以后将汇辑冒襄
一卷。清俞汝言(详见《春秋平义》)撰。康熙十五年,俞汝言《春秋平义》始脱稿,复于此年夏续作此书,以综括《平义》之大旨。此书摘录《春秋》三传及胡安国之失,随事辨正,分为六类:一曰尊圣而忘其僭,计八条;二
一卷。此书题满洲长庚,盖即纂辑之人。其人生卒、籍贯、事迹均不详。书无序例,先立题目,然后引群经释题,再引众说来释经。题目有“五教”、“三物八刑中和“教学之法”、“考校之法”、“乡官书考之法”、“宾兴”
①一卷。见于《隋书·经籍志》,为晋国子助教陆翙撰。惟记载石虎之事、后人再加以补摭邺都故事,而并为一卷。是书虽然篇帙不多,然而叙述典核,皆有考证的价值。今书散见于永乐大典中,其中搜罗荟粹,以诸书互相引证
四十二卷。明朱载堉(1536-约1610)撰。载堉字伯勤,号句曲山人,乃明代郑恭王朱厚焥之世子。是书于万历间进于朝。《明史·艺文志》作四十卷。考此本所载,凡书十一种,唯《律吕精义》内外篇各十卷,《律学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
十八卷。王树荣(1871-?)撰。王树荣字仁山,晚号戟髯,浙江吴兴(今湖州)人。1894年甲午科举人。毕业于京师法律专门学堂,历任江苏高等审判厅推事,直隶高等审判厅推事、民庭庭长。1915年10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