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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义致用说

一卷。清秦东来撰。秦东来字旭堂。寿阳人。作者认为,专言理而最切于用者,当首推六十四卦之大象。因此书中于每卦之后都有一“以”字,即用的意思。使用这个用字的人,或者是先王大人,或者是后与士,而更多的是君子。借以指示后人于周易皆可用之。书中循文演义、明白晓畅,但往往有牵强附会之嫌。如用“师”卦的“容民畜众”比附井田之法等。有同治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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