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卷。明叶盛(详见《叶文庄奏草》)撰。此书记明代典章制度,及一时遗文逸事。许多材料均可与史传相参证。书中援引的书籍比较庞杂,致使有许多自相矛盾之处。作者还十分熟悉掌故,所以对朝廷旧典的考究最为详细
一卷。唐张志和(生卒年不详)撰;附天隐子一卷。唐无名氏撰。张志和,字子同,初名龟龄,婺州金华(今属浙江)人;年十六游太学,举明经,肃宗时待诏翰林,授左金吾卫录事参军;因获罪被贬为南浦尉,赦免后隐于江湖
十三卷。元朱祖义(生卒年不详)撰。祖义字子由,江西庐陵(今吉安县)人。仕履及事迹均不详。祖义于六经都有句解,均已亡佚。元代科举考试,《尚书》用古注疏与蔡沈《书集传》,蔡《传》简易,古注疏繁难,其后蔡《
四卷十八回。又名《侠义风月传》。题“名教中人编次”、“游方外客批评”。作者真实姓名及生平不详,应是清初时人。因夏敬渠《野叟曝言》第三十一回提到此书,夏敬渠乃康熙、乾隆年间人,可推知此书在夏著《野叟曝言
十二卷。补二卷。清朱鹤龄(详见《尚书埤传》)撰。此书主要采赵汸、陆粲、傅逊、邵宝、王樵五家之书以及诸儒之说,以补正杜预《春秋经传纂解》之阙讹,大抵集旧解者占十之七,出己意者占十之三,所以名曰“钞”。其
三十六卷。清宝廷(1840-1890)撰。宝廷字竹坡,清宗室,满洲人。同治进士,光绪间官至礼部侍郎,与黄体芳,张之洞等主张请议。凡有大事必具疏论其是非。典试福建,归途经浙江,纳榜人女为妾,还朝自劾罢。
十卷。唐姚合(775-约855)撰。姚合,陕州陕石(今河南)人。宰相姚崇之曾孙。登元和十一年(816)进士第。初授武功主簿。又为富平、万年二县尉。宝应中历监察殿中御史,户部员外郎。出为荆、杭二州刺史。
一卷。清蒯光典(1857-1910)撰。光典字理卿,一作礼卿,安徽省合肥人,光绪九年(1883)进士,官至淮扬海道,出为欧洲留学生监督官。曾师事张之洞,受张之洞聘主持两湖书院。在教授某君撰“文王受命改
十六卷,首一卷。清言如泗、李友洙修,杜若拙、荆如棠纂。言如泗详见《解州安邑县运城志》。李友洙,海宁县人,副贡生,乾隆二十八年(1763)以绛州判署平陆知县。杜若拙号舫山,邑人,乾隆七年(1742)进士
十六卷。不题撰人,书成于清初。白话短篇小说集。按此书各种刊本卷、回数不同,所标题目也有差异,殆由书商翻刻所为。各刊本故事内容交叉相同,亦有不同缺失。较全的啸花轩刊本十六卷十六回,有五篇故事,分别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