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异文释
六卷。清李富孙撰。此书为作者所著《七经异文释》中的一部。向来易经异文多于其余诸经,因文有古今、通假诸象,加之历代传写之误,致使音、义皆有不同,造成了经文解释中的混乱。李氏此书则旁征博引,因声求义,说明通假以解释异文,同时兼采惠栋、钱大昕、段玉裁诸家之说,作为其观点之佐证,实为治易者必读之书。有《读史斋丛书》本。
六卷。清李富孙撰。此书为作者所著《七经异文释》中的一部。向来易经异文多于其余诸经,因文有古今、通假诸象,加之历代传写之误,致使音、义皆有不同,造成了经文解释中的混乱。李氏此书则旁征博引,因声求义,说明通假以解释异文,同时兼采惠栋、钱大昕、段玉裁诸家之说,作为其观点之佐证,实为治易者必读之书。有《读史斋丛书》本。
一卷。清张仁熙撰。张仁熙,字长人,号藕湾,广济(今湖北广济县)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著作有《雪堂墨品》。是书主要记载宋荦任黄州通判时,其家所收藏的墨品。据宋荦所著《漫堂墨品》推算,张氏之书大约作于康
① 一卷。清庄存与(1719-1788)撰。存与字方耕,江苏常州人。清经学家,著有《春秋正辞》、《四书说》等。是书与朱子言理显相矛盾者,朱子推阐濂溪太极无极之义,存与则谓天为极,无极则无天;朱子谓性与
一卷。清刘玉麐撰。刘玉麐(1738-1797)字又徐,江苏宝应县人。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拔贡,官郁林州判。历知象州、龙门、北流等县。卒于战乱。素好学,博通经史。游京师,得闻戴震、程瑶田等人论说,
一卷。清末颜札氏撰。按启秀,库拉雅氏,满洲正白旗人,道光进士,官至礼部尚书、军机大臣。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因庇护义和团,伏诛。该书即其继妻颜札氏所记。现存光绪刊本。
二十八卷。清王先谦(1842-1917)撰。该书收集三家遗说,很有独到见解。在序例中,王氏称《毛诗训沽》,有可取之处。如没有毛诗,则三家之说除见传记外,连其经文作何字都无法得知,《诗经》更无法成为完整
六卷。元祝明(生卒年不详)撰。原书二卷,此本作五卷。大约为后人所分,书末附歌一卷。题曰黄石居士撰。每卷又题马崇儒重订。此二人均不详。据书中前后题识,盖嘉靖中衡王府医正也。
三卷。清黄百家(约1681年前后在世)撰。百家字主一,是黄宗羲之子。浙江馀姚人。本集计有杂文二十篇。其序《卢氏春秋三传纂凡》谓《春秋》本旨皆显以示人,并无暗藏机括,使人如猜谜射覆者,深得圣人作《春秋》
不分卷(香簃刻本)。清魏锡曾撰。唐石经自唐开成二年创立以来,屡遭天灾人祸。碑虽幸存,但字多破损,并且经常遭到椎拓。此书特就墨本完备者图之。卷首自识,谓较王昶《金石萃编》,除字数、年月之外,还增加了最后
四卷。清胡序(1716-?)撰。胡序字席珊,诸暨(今浙江诸暨)人。该书前有乾隆五十六年(1791)作者自序,称该书创始于己酉(1789)九月,到庚戌(1790)八月全书告成,乾隆五十六年(1791)春
八卷。清王时宪(约1723年前后在世)撰。时宪字若干,号禊亭。江苏太仓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进士,由宜兴教谕改翰林院庶吉士。本编凡八集,一集一卷。分别名为《水边林下稿》、《桐溪稿》、《无隐林稿》